【监督故事】虚报冒领终难逃处分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5-12-03 08:39:58 浏览:0次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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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村委会资金困难,就想着能用什么办法套取点补助款,弥补村集体收入的缺口,现在既丢了职务,又受了处分,真是悔不当初啊!”近日,甘州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花寨乡某村相关案件开展回访教育时,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某某红着眼眶道出满心懊悔。
此前,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花寨乡某村村干部存在虚报冒领老旧房屋拆除补助款等相关问题。区纪委监委当即启动核查程序,组建核查组展开核查。
在查阅该村账册时,一张3万元的老旧房屋拆除补助款入账单引起核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这笔资金政策明确要求专款专用,发放对象必须是符合条件的村民个人,怎么会直接流入村集体账户?”带着疑问,工作人员当即锁定疑点,围绕资金来源、申请主体、使用去向展开全链条核查。
通过调阅档案、走访村民、核实政策等,核查组很快查清关键事实。2022年3月,该村五保户杨某已去世,其遗留房屋空置且无继承人,按规定去世人员无权再享受老旧房屋拆除补助。但村“两委”班子为填补集体资金缺口,召开专题会议商议“对策”,决定以杨某名义虚报申请该笔补助。补助款到账后,未经过任何合规审批流程,便直接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最终,该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杨某某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责令辞去村委会副主任职务,虚报冒领的3万元资金被全额追缴。
“案件查处不是终点,堵塞漏洞、防范未然才是关键。”该案办结后,区纪委监委迅速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组织花寨乡全体乡村干部召开案件通报会,现场宣读处分决定、剖析违纪根源,用“身边事”警醒“身边人”。并督促乡镇对村级财务信息进行全覆盖录入,细化预警机制,补齐监管短板,扎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问题整改。(撰稿: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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