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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2-04 17:12:57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2019年9月1日至11月20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并于2020年1月19日向区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区供销社联合社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区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党的建设,务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压实领导责任。根据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方案,对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狠抓落实。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落实推进,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供销社副主任方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区委巡察办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股室和责任人,扎实做好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明确提出整改不到位不放松。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对照《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供销社党组巡察的反馈意见》中涉及我单位五个方面的20个问题,区供销社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区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成效目标、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靠实整改主体责任,办公室根据任务分解情况,建立整改台账,对20个反馈问题,深入分析查找根源,立即进行整改。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采用不定期汇报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全面掌握整改工作情况,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1.关于“对相关财务人员监督指导不力,导致下属资产管理公司财务混乱坐收坐支数额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区供销社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张掖市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资产管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报告出具后,严格按照审计报告进行整改。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通则》等会计法律法规,健全区供销社对下属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审批授权制度,建立完善会计管理、人事、薪酬等内控制度。三是健全企业规范管理和运行体制,完善区供销社对企业的资产管理和监督机制。供销合作发展基金移交区供销社管理;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移交社会中介机构代为记账管理;配备专业财务出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资产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苗文明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2.关于“信访登记台账只有受理登记台账,没有办理情况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信访工作制度,把信访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二是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规范信访行为,畅通信访渠道,不断提高化解信访矛盾的能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信访工作水平。三是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和区委区政府来信来访工作受理、办理、办结等相关流程规定,补充完善各类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健寿对综合股负责人张正清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二)思想建设方面的问题

3.关于“2017-2019年意识形态资料严重缺失,2019年未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武装,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十个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抓好抓实。始终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意识形态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统一思想,齐抓共管,及时安排部署和推进落实,明确党组抓意识形态的责任内容、工作制度、追责情形等,不折不扣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和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坚决守好主阵地、汇聚正能量。二是建立健全《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汇报2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意识形态知识学习和分析研判,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三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科学研判,及时纠正思想观念存在偏差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分管领导张健寿和办公室负责人张堃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4.关于“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笔记、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工作笔记混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坚持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巩固提升学习教育长效机制,严明学习制度和记录制度,统一配发符合规定的要求的学习笔记,专簿专用,规范做好学习笔记和会议记录,并定期对学习笔记、心得体会进行调阅检查,提升学习成效,真正达到以学促行,学用结合,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分类建立完善会议记录本,按照每月1次专题党组会议、每季度1次党员大会、每月1次支部会议、每月1次“固定党日”活动健全会议记录。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机关全体领导干部进行一次集体约谈。

(三)组织建设方面的问题

5.关于“民主生活会查摆的问题没有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整改印证资料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执行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级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使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深刻内涵和重要意义。二是 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会前、会中和会后程序,面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党政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及基层供销合作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全面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照认真整改,并收集整理齐备所有工作资料。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分管领导张健寿和办公室负责人张堃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6.关于“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少,谈心谈话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二是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干部素质提升要求,深入学习研究供销社深化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发展、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知识,不断拓展知识的深度和广度,扑下身子,沉到基层,开展调研,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印证理论,指导和服务三农,全方位提高综合素质。三是面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区级相关党政部门和服务对象及基层供销合作社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实事求是查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逐项对照认真整改。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分管领导张健寿和办公室负责人张堃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7.关于“部分党员连续3个月未交纳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加强对党员的党性教育,强化党员身份意识和自觉缴纳党费的意识,充分认识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二是按规定核定党费缴纳数额,严格按照《党章》规定主动按月足额向党组织缴纳党费,党支部及时将党费的收缴情况进行登记并公示,对不按规定缴纳党费的,提出严厉的批评并从快整改落实到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健寿对支部委员苗文明、张正清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8.关于“党费进账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强化党员教育工作。二是党员自觉按标准及时足额缴纳党费,党支部专人负责,按月进账至区委组织部党费专户。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副主任、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健寿对支部委员苗文明、张正清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9.关于“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未对党员作出组织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抓好党支部组织建设工作。二是从严从实做好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严格遵循并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由党支部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作出组织评定意见。三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定,不敷衍了事、不弄虚作假,注重评定效果,评议过程做到直面问题、实事求是,杜绝好人主义。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健寿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10.关于“每季度主题党课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突出助推供销社改革和服务三农,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力求形式多样、氛围庄重、推进工作。二是切实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制度。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供销社业务工作的开展,确定鲜明主题,按季度安排由联社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的工作,通过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讲、解读及供销社人讲供销社事,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确保全年主题党课不少于4次。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健寿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11.关于“‘固定党日’活动单一,主要以学习为主,实践活动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巩固提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长效机制,坚持每月第一个星期五为机关党支部“固定党日”活动不动摇,深化学习教育和主题教育效果。做好“固定党日”制度安排,结合供销社工作特点确定主题,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国家规律法规、深化供销社改革政策和业务知识、重温入党誓词、缴纳党费、讲党课、开展民主议事等活动。二是按照“两学一做”要求,通过“固定党日”活动,深入开展思想整顿,强化理想信念,深入作风整肃,强化纪律规矩,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和每一位干部独当一面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三是创新活动内容,采取举办专题讲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力技能培训、基层社和专业合作社间互动交流、开展电子商务服务等形式,丰富活动载体,打造自主党建品牌。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机关党支部书记张健寿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机关党支部党员会议进行深刻检讨。

(四)纪律建设方面的问题

12.关于“部分支出票据领导未签字和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健全财务收支规章制度,严格按照《会计法》的要求办理会计事项,加强财务人员业务技能,增加财务人员责任心,强化规矩意识、大局意识。二是对于2016-2019年34笔账务凭证支出票据领导未签字和附件不全的问题,逐一进行补签和补齐附件,每一笔支出费用票据除有经办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审核外,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才能作为支付凭据予以支付。用支票结算的,支票存根必须盖有收款单位公章及财务公章,部分须附有相关凭据如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合同等资料的,所附资料必须齐全。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健寿对财审股负责人李杰道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干部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

13.关于“个别支出项目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相关规定和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财务规章制度,从严落实政府采购手续,比如不得因采购办公用品数量少而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二是联社各股室不得单独采购办公用品,财审股负责人具体负责、办公室协同办理政府采购手续。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健寿对财审股负责人李杰道和办公室负责人张堃进行提醒约谈,责令其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

14.关于“多报差旅费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2017年至2018年,区供销社在支付干部出差费用审核过程中,将返回甘州区最后一天日期按照出差天数计算,造成多支付差旅费等现象。2018年10月区财政局在对区供销社进行的常规财务检查中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区供销社立即进行了整改,并收回多列支的差旅费用11笔共1960元(2018年11月21日7号凭证)收存银行并冲销费用。今后严格执行甘州区委办公室甘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区委办发〔2019〕158号)规定,办理差旅费用的审批和报销手续。

15.关于“执行人事纪律不到位,私自聘用与管理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外来人员为公司会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严格遵循《规定》。二是对违规聘用人员任期时段内财务工作进行审计,依法依规解聘违规聘用人员劳动合同。三是将甘州区农副产品公司和张掖市甘州区供销资产管理公司财务工作委托并移交社会中介机构代为管理;公司配备专业专职或兼职财务出纳人员。

(五)反腐败斗争方面的问题

16.关于“坐收坐支非税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供销社资产系社有资产,是供销合作社历年来积累形成的资产,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形成是有区别的,不属于国有资产。收取的租金不是财政收入,按照财政非税收入相关政策法规,不能列为财政非税收入上缴财政。供销合作社形成的资产主要用于供销社系统基层组织建设和扶持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二是区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下属供销资产管理公司和其他社属企业租金收取的监督管理,坚决做到应收尽收、全额入账并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7.关于“下属资产管理公司使用白条收取租金进行往来结算,存在资金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张掖市甘州区供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全额出资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属行政事业单位,公司收取的租金采用预收租金制,收取时有收款人出具带有财务公章的收款收据,在租金受益期内分摊,分摊时开具税务部门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所有收取的租金收入全部入账,不存在资金流失情况。二是区供销社将进一步加强对资产管理公司财务的监督和管理,聘请专业会计公司对公司财务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促其规范运作。

18. 关于“干部福利费用用于公用经费开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严格遵守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杜绝此类问题再度发生。三是由分管副主任张健寿对财审股负责人李杰道进行约谈。

19.关于“廉政约谈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队伍素质。结合“三会一课”和“固定党日”活动,加强党员党性锻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讲党性,讲原则,杜绝好人主义思想。二是按期进行约谈,年内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约谈不少于1次,班子成员对分管股室负责人约谈不少于2次、深入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心态消极的班子成员和工作作风懈怠的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切实端正态度、转变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班子成员张健寿、方山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张健寿、方山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

20.关于“2016-2019年党组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专题研究部署”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方面,要坚持不懈开展纪律教育专题学习,经常性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廉政制度。党组要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务政务公开制度、承诺公示制度、健全财务收支公开制度,从细节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三是加强监督、从源头上扼杀腐败萌芽。监督是防止干部出轨的重要措施和利器,同时也是保护干部的重要手段,党组要加大监督力度,将腐败思想从源头上扼杀。针对存在的问题,党组书记、主任高海红对班子成员张健寿、方山进行集体约谈,责令张健寿、方山在联社领导干部会议上进行深刻检讨。

三、强化措施,确保整改问题不反弹

巡察整改工作有的已整改完毕,有的只是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下一步,我社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办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引向深入,为全区供销合作社事业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继续跟进整改,抓好巩固、抓好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工作建立台账,进行督办,限时销号。对巡察组提出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区委第四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完善、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体系,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始终把问题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始终把作风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真正做到单位内部工作务实高效,服务意识提升,为推动我区供销合作社工作再上新台阶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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