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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让监督执纪有力度更有温度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3-21 09:04:46    浏览:0 分享

非常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和教育,今后我一定引以为戒严格自我约束,认真履职尽责……近日,甘州区新墩镇一名干部因履行职责不力接受镇纪委提醒谈话后说道。这是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管好党员干部的一个缩影。

该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明确“四种形态”目标指向,加强常管理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坚持“分类施治、分层施策、精准把握”要求,严格组织程序,及时开展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做到纪在法前,小病快治、小错即纠,推动监督执纪执法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不断拓展。去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537人次,其中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71.9 %、19.7%、2.2%、6.1%。

“我们坚持室组片联动机制,抓实抓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用好第一种形态,前移关口,发现问题于破纪之初,教育帮助于微末之时,紧追小错之责,推动问题得到解决。”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深化以案促改促治,制定《推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办法(试行)》,下发纪检监察建议176份,扎实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完整闭环,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下一步,该区纪委监委持续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既体会到纪法刚性和约束,又感受到监督执纪的力度温度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朱玉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