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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7:04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2023年3月1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人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8日向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区人社局党组认真贯彻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按照巡察整改相关要求坚持“一件不落下、件件不反弹”原则,主动认领问题,精准逐条施策,扎实推进整改。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全面有序抓好整改工作

局党组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问题,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重中之重工作来抓,在学深悟透区委巡察工作精神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对待反馈意见,深刻剖析反思问题根源,坚决贯彻推进整改举措,确保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落实。

(一)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进一步统一了全局上下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了抓好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按照区委巡察办的要求,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对49个问题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

(三)从严落实整改。针对反馈问题,突出重点、立行立改、标本兼治,对相关责任人通过工作约谈、书面检查等形式进行责任追究,做到了问题整改和追责问责同步进行。

二、聚焦问题,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等方面。

1.未坚持“第一议题”政治学习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

问题1:区就业服务中心只在2022年10月27日和2022年10月28日开展了两次学习且干部理论学习笔记只记录到了2022年10月28日之后再未开展学习。

整改情况:2022年10月底区就业服务中心更换新的学习笔记本,从2022年10月28日起至2022年12月30日,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中学习21次,深入学习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党的二十大报告主要精神的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省市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意见等篇目,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实质的理解,把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向深入,促进政治理论学习走深走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2.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

问题2: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开展不力。

整改情况:党组会专题研究了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将四史学习列入了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干部理论学习内容,深化拓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效,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千名干部包联千企“访诉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和“结对帮扶·爱心甘州”活动,围绕政策落实、企业用工、社保缴纳、劳动维权等方面的难题难事,帮办实事56件,形成全系统上下联动、前后贯通、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一步走深走实。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党史学习教育重点活动开展不到位,局机关党支部制定方案要求每月开展一次研讨交流但实际只开展了两次。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甘州区人社局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三抓三促”行动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按要求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专题,落实研讨交流,把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至目前,开展研讨交流16次。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4: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程序不规范“辣味”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党支部将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意见建议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整改落实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走过场和敷衍了事。同时,严格按照党员考评的制度和程序,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三是对局机关党务干部、社保中心党务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5:党史学习教育统计表与台账数据不一致。

整改情况: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数据统计,避免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统计数据不一致的类似问题。问题已完成整改。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问题6:2020年、2021年、2023年党组没有按照要求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2221号文件精神。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细化意识形态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意识形态主要责任人责任、直接责任人责任、“一岗双责”,制定完善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联席会议》等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引导和处理,确保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二是2023年9月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了《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2221号

问题7: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各党支部会议对本单位、本部门意识形态工作安排比较单一,仅仅做了会议部署结合人社工作实际不够紧密没有查找问题没有分析形势研判工作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区市委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完善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分析研判制度,专题研究人社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至目前,召开联席会议4次,分析了局系统前三季度意识形态领域新情况新动向,同时通过集中学习、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常态化安排部署人社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切实增强了领导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问题已完成整改。

4.理论学习中心组“十有”制度落实不到位。

问题8:区人社局党组未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相关制度。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中共甘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9:2021年理论学习中心组未制定全年学习计划11月、12月理论学习中心组无考勤表。

整改情况: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理论学习全年学习计划,整理完善了理论学习中心组缺失资料。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规范整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资料。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5.“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不扎实。

问题10:领导干部专题调研报告缺失。

整改情况: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围绕“问题要解决、我该干什么”开展专题调研,找准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乏力、社保扩面难、就业难与招工难、欠薪问题存量大等工作方面的难点堵点痛点开展调研、提出对策,全面提升破解发展难题的本领。至目前,开展调研42场次,在党组会听取各党支部调研情况8次,形成调研报告9篇,对带有普遍性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形成“综合报告”上报区委、区政府。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1:未及时更新重点工作任务台账清单进展情况无相关印证资料。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月督促、季调度、年评估”工作机制,每季度对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对周期长的工作,制定阶段目标任务,调度推进。至目前,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3次。

问题12:招商引资工作资料缺失。

整改情况: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对照区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确保按期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实施新建项目1项,提供线索数4个,外出招商活动次,包装策划项目数4个,落实到位资金8640万元。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6.小额担保贷款代偿资金无法追回缺乏有效追回措施。

问题13:甘州区就业服务中心2013年至2016年共计代偿小额担保贷款23户资金至今未追回债务风险较大。

整改情况:联合经办银行采取电话通知、现场催缴等方式,及时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按期还款。至目前,已收回6户12.76万元,未收回17户66.76万元。其中:6户属于终本案件,已向区法院终本组提交财产线索表;11户属于终结案件,与区法院执行局进行沟通协调,递交恢复执行申请资料。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7.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到位。

问题14:区人社局推进人才服务引导不够人才培养引进的环境不优引进来、留得住、发展好的措施办法不多对全区国有企业和骨干企业的招才引才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整改情况:积极与各企业联系,宣传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相关政策规定,举办2场高校毕业生进企业服务专场招聘会,将企业招聘的符合条件高校毕业生及时纳入政策享受范围。优先向有用人需求的国有企业推荐高校毕业生,并对符合条件的进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发1500元生活补贴,向参加见习项目高校毕业生发放1000元见习补贴。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5:社保重领冒领、骗取套取基金时有发生。未能与卫健、民政、法院等部门共享数据信息不能及时准确掌握领取社保待遇人员的死亡及服刑情况导致多发养老金造成违规社保基金追缴难度大。2022年查处死亡冒领、服刑冒领和重复冒领案件11件6.5万元资金尚未追回。

整改情况:强化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积极联合区法院、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以上11件案件已全部整改完成,相关违规冒领基金已全部追回。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6:区委英才工作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2018年此款项由区委组织部拨付用于英才工作室建设补助,全区未开展英才工作室建设工作,故此项资金没有支出依据,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与区财政局进一步沟通衔接,已上缴存量资金。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8.未严格执行工伤认定规定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17:区人社局未严格执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0日内的时间规定。

整改情况:全面加强工伤保险宣传充分利用各部门和有关行业企业的宣传作用,借助由区人社局和区总工会联合举办的基层调解“能力提升·金牌调解员”暨工会主席业务培训班平台,股室工作人员利用课件向经开区、各乡镇、各街道及区属相关企业的工会负责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200余人,运用警示教育、影音视频、图表图解、典型案例、身边工伤事件等群众易于接受、感染力强的宣传载体和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交通事故防范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广泛开展流动警示教育、工伤预防知识进单位、进企业、进建筑工地“三进”活动,如股室工作人员前往大弓农化有限公司、区公安局和文庭苑工地进行工伤政策宣传,和企业分管负责人、工地一线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深入交流,不断督促用人单位学法、用法、守法,逐步提高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意识,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用人单位按要求报送工伤认定材料。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8:未严格执行工伤认定决定60日内作出的时间规定。

整改情况:利用每周股室学习,安排一名股室工作人员进行领学的方式,不断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同时教育股室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恪守工作纪律,严格规范程序。开展经常性的股室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案件在规定结案时限前十五日提醒和规定结案时限前七日督办机制,距离规定结案时限前十五日由股室负责人提醒案件经办人员,距离规定结案时限前七日由分管领导督促案件经办人员和股室负责人如期结案,确保工伤案件在条例规定时限内按时结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19:工伤认定申报资料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经案卷核实,卷中证人证言及本人笔录均证明孙建兵受伤当日在工地上班,情况属实,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没有及时发现所提交资料错误。组织股室干部职工学习了《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299号)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当事人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提交的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以及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格式的,要求其重新提供,对于重特大工伤案件,特别是突发疾病死亡案件,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到事发地对各个环节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调查笔录。确保作出的每一个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对经办人员进行约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9.区就业服务中心社保补贴、企业见习生、公益性岗位补贴审核把关不严。

问题20:区就业服务中心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资料进行全面查漏补缺,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对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进行信息核对、重新审核,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政策规定,所有资料已补充完善。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1:区就业服务中心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职社保补贴申报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2020年以来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职社保补贴资料进行全面查漏补缺,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对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进行信息核对、重新审核,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政策规定,所有资料已补充完善。分管领导对人才中心干部进行约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2:区就业服务中心企业见习生补贴认定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2020年企业见习生补贴资料进行全面查漏补缺,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对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进行信息核对、重新审核,确定享受补贴的人员符合社保补贴政策规定,所有资料已补充完善。分管领导对人才中心干部进行了约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3:区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申报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2022年以来安置的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进行全面细致整理,对未签字盖章的资料进行信息核对、重新审核,确定安置人员符合政策要求,所有资料已补充完善。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10.资金管理不规范结余专项资金未及时上缴财政。

问题24:考培费、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结余未及时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完善账目管理制度,制定明确的收支管理制度,规定收入、支出、账目核算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保证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重新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确保应缴财政款的合法、合规、规范。根据专项资金使用办法,与区财政局进一步沟通衔接,已上缴存量资金。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1.固定资产未记账。

问题25:购买办公设备价值127219.2元固定资产未记账。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财务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按照财务制度将未记账的固定资产及时补记入固定资产,做到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全面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并严格做好固定资产的监管。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2.福利费使用不规范。

问题26:区人社局超范围支出福利费。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了《甘州区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福利费使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督促单位会计通过2023年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业务技能学习,从而提高其业务水平及执行政府财务制度的严谨性,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事项的发生。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27:福利费支付非正式职工福利。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甘州区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开支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规范福利费使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社保中心财务人员认真核对违规发放的福利费,对累计违规发放的职工福利1300元进行逐一追缴,并上交国库进行问题销号。三是分管领导对社保中心财务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此问题完成整改。

13.资金管理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问题28:区人社局2020年至2022年工勤考培费列支单位办公经费,区人社局2020年其他应付款中电梯维护费支付工伤保险费,区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支付单位办公经费,区就业服务中心劳务工作经费支付单位办公经费。

整改情况:组织分管财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财务知识进行集体学习,切实加强财务业务水平;进一步完善了《甘州区人社局财务管理制度》《甘州区人社局内控制度》,严格按照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确保今后每笔支出严格履行财务支出程序分管领导对局财务人员、就业中心财务人员进行工作约谈,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4.未按规定向会员收取工会会费。

问题29:区人社局2020年至2022年未按规定向会员收取工会会费工会会员只享受工会福利未尽到工会义务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2021年未按规定向会员收取工会会费工会会员只享受工会福利未履行工会义务。

整改情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再次深入了解《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提升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规范化水平。2023年工会会费已收取。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5.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

问题30: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到位部分商品未进行政府采购区人社局未在入围供应商名单中进行采购。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以来财务运行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工作中存在的采购合同签字不规范、验收意见书不完善等问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再次进行核实。二是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完善相应的采购制度,明确各采购环节的职责,细化我局政府采购流程,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避免政府采购工作流于形式。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杜绝不按要求开展政府采购的现象。对财务人员进行了约谈,严明相关纪律要求,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16.账务管理不规范。

问题31:在往来科目中核算收支。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了《甘州区人社局内部控制制度》,从制度上规范单位财经纪律。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财务制度》的学习,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督促单位会计通过2023年财会人员继续教育开展业务技能学习,从而提高其业务水平及执行政府财务制度的严谨性,增强财务法规意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规事项的发生。三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各项制度,合理使用会计科目,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切实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牢固树立规矩意识,进一步增强财务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问题32:坐收坐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用银行历年利息支付支票及手续费730元。农民工保证金利息、工资利息、孳息未清算上缴财政。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历年利息支付手续费资金已全部退回账户,根据《张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保证金本息应一次性退还缴款单位”,待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项目完工验收后,我局将根据《张掖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保证金本金及利息一次性退还交款单位。截至2022年底向区财政上缴孳息30万元。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3跨年度列支费用。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内控制度》,在干部例会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提高保障的及时性,做到实报实销,严禁跨年度报账。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7.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不严格。

问题34:区人社局党组2020年-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未严格按照“四必谈”工作要求进行谈话。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四必谈”: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与班子成员必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必谈,主要负责同志、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必谈。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5:区人社局党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顾虑多不深入以共性问题代替深入剖析相互批评“辣味”不足“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要真点问题、点真问题,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工作希望代替批评意见,召开求真务实、货真价实的民主生活会,确保民主生活会“辣得让人出汗红脸”,坚决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6:区人社局党组未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后个人未进行表态发言。

整改情况:组织党组成员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今后的民主生活会上,严格按照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批评和自我批评后,进行表态发言。此问题已完成整改。

问题37:区人社局党组2022年民主生活会无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会议记录要求做好会议记录,记录人员要自觉履行职责,确保会议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022年区人社局党组民主生活会于2023年2月召开,会议记录在2023年党组会议记录本上记载。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8.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领导班子及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系统内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未开展警示教育。

问题38:区人社局2020年度党组没有按照要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年只在年初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次。

整改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机关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专题研究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至目前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3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6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廉政党课1次。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9:区人社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定期开展分管领域约谈谈话。节前约谈登记表上谈话内容为机打不是被约谈人亲自书写。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各级各类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组织党员干部观看《正风反腐就在身边》《扣好廉洁从政第一粒扣子--张掖市四起年轻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等,不断强化警示教育效果。二是强化党员日常监督,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时时提醒,防止单一问题变成复杂问题,违纪问题变成违法问题。至目前,开展集体约谈4次,涉及人员206人。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0:区人社局未常态化的警示教育活动没有结合本部门单位发生的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效果不明显。

整改情况:2023年9月26日组织人社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召开了“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深刻汲取违法违纪案件的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坚定理想信念,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时刻绷紧廉洁司法之弦,严格守法,规范行为,廉洁自律,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19.未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相关制度会议资料整理不规范。

问题41:区人社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未按照“四必谈”要求严格落实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普通党员谈话未全覆盖且无其他支委委员与党员谈心谈话记录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优秀名额与上报名额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严格执行“固定党日”“三会一课”、党员组织生活制度和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提升了组织生活规范化水平。三是组织党务干部专题学习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确保各项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四是规范民主评议,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总结点评的步骤开展组织评议,完整、准确做好会。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2: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记录中2人有谈话内容无谈话人;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中3人缺席会议未填写缺席原因且在会议中未对缺席的3人进行民主评议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共有党员17名6名党员无问题整改台账。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对2022年组织生活会资料进行认真整理,补充完善谈心谈话资料和党员问题整改台账。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0.党员管理不到位党费收缴不规范。

问题43:区人社局2022年2月、3月党费收缴花名册与实有党员人数不一致,预备党员未及时交纳党费7-8月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2023年1-9月均按月收缴党费。二是党支部书记在10月初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补进了少进的党费。四是在党员大会上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4: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未按照党费收缴规定按月收缴2020年1-3月党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2023年1-9月均按月收缴党费。二是党支部书记在10月初对党员交纳党费情况进行抽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规定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在党员大会上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严格。

问题45:区人社局机关党支部2020年第四季度党员大会未召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形式,注重质量效果。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手册记录“三会一课”内容。三是局党委开展党建工作监督检查1次,督促各党支部做好台账资料收集整理。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6:社保中心党支部支委会会议记录不全。党建记录本没有支委会会议记录支委会未研究“固定党日”相关事宜2021年社保中心党支部第四季度未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固定党日”上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效果。二是2021年第四季度党课已上,但记录不规范,造成记录不清晰等问题,支委会上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党支部标准化手册记录“三会一课”内容。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2.“固定党日”和党员大会混同。

问题47: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0年1-12月社保中心党支部党建记录本上无召开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固定党日”等同于党员大会且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固定党日”上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治建设的意见》《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丰富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效果。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对社保中心党务干部进行了工作约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8:区就业服务中心2021年1-12月就业中心党支部党建记录本上无召开党员大会的会议记录“固定党日”等同于党员大会。

整改情况:按照开展组织生活会有关规定和程序,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支部组织力。加强党务干部工作业务学习。组织党务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确保政策熟悉、业务精通不断推动支部档案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对党务干部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人员责任心,通过查找存在问题的根源、明确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规范会议记录。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23.工作人员在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存在廉政风险隐患。

问题49:区人社局局机关、区就业服务中心个别工作人员在重点岗位长期不交流

整改情况:在保持工作平稳推进的基础上,对重点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分批有序进行轮岗交流,让干部在多岗位进行历练,增长才干。注重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能力素质。此问题正在整改

三、落实常态,坚持长效,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区人社局党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区委巡察提出的意见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今后工作中,将进一步加大力度、持续推进,深化运用整改成效,推动人社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新思想武装头脑,牢固树立“人社部门是业务经办单位但首先是政治机关”的意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打造一支政治上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业务专精、廉洁自律的干部队伍。

(二)全面从严治党。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从严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解落实机制,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

(三)抓好作风建设。靠实党组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健全抓落实的长效机制,使各项工作的落实切实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对大额资金的使用监督,坚决防止出现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真正使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标准不变、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进一步健全规范权力运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人财物全方位管理的制度,形成制度汇编,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落实责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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