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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4-01-30 09:46:17    浏览:0 分享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1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9月8日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甘州区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区委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农业农村局党组坚持问题导向,以勇于担当、压实责任,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为目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的基础上,坚持把学习贯习近平总书记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组、机关党委会议学习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区委巡察作为对我局党组工作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落实区委巡察组整改要求上来,统一到珍视并运用巡察成果促进全局发展建设上来,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加强领导、明确整改责任。对照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提出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13个整改专班,坚持问题导向,建立牵头挂项销号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察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落实,直接协调、直接督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亲自上阵、亲自上手,细化分解任务,强化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全程参与、一抓到底,推动整改有力有序有效进行。

(三)紧盯时限,加快整改进度。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事日程,专项听取工作汇报,并对整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各责任单位、股室紧盯整改时限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认真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每月30日前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问题任务分解及整改落实工作进展台账》报局办公室,确保按时限要求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

(四)标本兼治,完善制度机制。各党支部、单位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对照整改清单新制定了《甘州区农业农村局保密工作制度》《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甘州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党支部党建资料归档整理及报送办法》《甘州区畜牧兽医工作站谈心谈话制度》,修订完善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等制度规范。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推进整改任务逐条逐项落实

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务求实效”的要求,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等方面

问题1: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工作不够。

1)关于“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学习时多数以传达文件、会议、领导讲话精神为主,学习载体不够丰富,形式方法单一,结合工作方面讨论交流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每周例会学习制度,将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及省、市、区重要会议、重大决策精神。9月至11月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上,以观看视频、专题学习的方式,对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论述、《习近平著作选读》《中国共产党简史》以及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和相关领导讲话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学习,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2次。今后将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落实工作的措施。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关于“贯彻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不够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内容安排不合理,工作安排强调偏多,学习研讨交流次数不够,个别月份学习内容与学习计划不相符,坚持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围绕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治理、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科学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到突出重点、系统全面。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充分借助“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切实提高学习质量。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三抓三促”行动,把理论学习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研讨交流、调查研究等。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局党组先后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4次、党组会议4次,研讨交流2次,进一步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内容,丰富学习形式,切实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举措。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党史学习教育不扎实。

3)关于“党组积极谋划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方面有差距,党员学习效果欠佳。制定的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未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个别干部交流研讨材料、学习心得存在全篇网络抄袭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落实“四史”学习教育要求,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计划,将“四史”学习教育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计划,确保“四史”学习宣传教育科学安排、常态化推进,并做到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记录相互印证。实施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研讨交流)材料由党组织负责人审阅签字制度,着力杜绝学习心得网上下载、内容雷同的情况。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工作检查1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整改,促进各项制度落实。对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相关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落实“三抓三促”行动不扎实。

4)关于“‘三抓三促’行动专题研讨会议记录不完善,专题调研未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未建立解决问题清单;对下属单位督导力度不够,督导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三抓三促”专题调研、专题研讨交流,对专题调研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建立专题调研清单台账,由领导包抓、相关单位(股室)负责,形成解决问题清单,逐项销号解决。派出督查组,采取现场检查、调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常态化对局属各单位(股室)“三抓三促”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股室)按照要求,及时上报专题调研问题清单台账和解决问题清单,扎实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已开展解剖式调研21次,完成调研课题21个,梳理重点任务4个,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2件。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关于“部分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清单未及时更新整改进展情况,重点任务工作推进台账更新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重点任务清单,督促各单位(股室)每月更新一次干部个人自查自纠清单整改进展情况和重点任务工作推进台账,并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4: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12)关于“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宣传形式单一,未能把意识形态工作和农业农村工作有机融合。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数不够,对所辖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够。部分党支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报告内容存在雷同现象,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委会等集体学习会议上,对《2023年甘州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2023年甘州区党委(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重点任务清单》再学习,进一步明确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要求,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分析研判制度,把农业农村阶段性工作特点、重点、难点作为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的重要内容,对潜在的负面舆情风险,做到早干预、早应对,对乡村振兴工作亮点,加大宣传报道力度,传播正能量,着力营造推动发展的良好氛围。每季度对各党支部党建、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督促党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落实“三会一课”以及意识形态定期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确保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反馈的问题在会议上进行通报,并对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的党支部和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机关党委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交办,督促各支部对全年工作全面查漏补缺。相关党支部分别召开党员大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对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完善2023年度资料。个别党支部在党员会议上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相关论述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同时健全完善了支部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研判工作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5:执行保密制度、纪律不严格。

13)关于“保密意识不强,密级文件以附件形式转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局系统领导干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进行集中学习,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甘州区农业农村局保密工作制度》《甘州区农业农村局纸质文件管理制度》等,严格涉密文件管理流程,明确涉密文件领导岗位、文印收发岗位、其他岗位等工作人员的保密工作职责。组织局机关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保密法》知识应知应会测试,同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6: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三农”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14)关于“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存在薄弱环节,打造知名、精品品牌思路不广,措施不多,区域品牌不靓,无‘拳头’产品,影响力不大、竞争力不强;农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不足,附加值不高,产业延链补链强链措施办法不多,引导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出台了《甘州区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围绕现代种业、绿色蔬菜、优质肉牛、优质奶业、特色种养产业集群建设,加快构建特色农产品加工产业链,聚焦种子育繁推、蔬菜产加销、食用菌和中药材精深加工、畜产品精深加工、乳制品生产等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进一批技术先进、带动力强、品牌影响大、有市场话语权的重点龙头企业,促进产业上下游不断拓展延伸,推动农产品加工企业由小变大、加工程度由初变深、加工产品由粗变精。2023年推荐3家企业申报了“甘味”企业商标品牌,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5个。积极争创“甘味”“甘州味道”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在张掖老街设立“甘州味道”品牌运营中心,集甘州特色、优质农产品为一体,制作了《甘州区农特产品宣传片》,组织企业参加绿博会、农业博览会、兰洽会、农产品成果展等展会,通过商品展示陈列、广告促销宣传、样品派发品尝、短视频展播、电商直播等形式多样的推广方式,进一步提升甘州特色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对接引进龙头企业,2023年先后引进万国古道、河南豫玉、北京丰度、海南种丰源等6家企业在我区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线,推动农产品加工链持续延伸,有力推进产业链现代化进程。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5)关于“推动农村破旧、空置房屋拆迁改造任务还有差距,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体系不健全,存在补链延链短板弱项,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有待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扎实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集中攻坚行动,截至12月8日,完成高速沿线破旧房屋拆除改造971院,全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认真落实《甘州区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大人居环境督导力度,督导全区人居环境2次,整改问题52个。建立健全农业农村、住建、生态环境等部门统筹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强化共管共享公益性岗位人员监管,积极筹措公共设施后续运行维护资金,对全区聘用的1199名公益岗位人员重新进行摸底造册,对超龄、合同到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村社干部家属兼任公益岗位的情况认真进行了核查,2023年共调换公益岗位人员126人,购买意外保险126份,区财政为每个村拨付公益设施共享共管管护资金1万元,共拨付244万元,使人居环境整治得到有效保障。建立健全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资源化、回收利用产业体系,依托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大力示范推广新型加厚地膜,继续扶持标准化废旧农膜回收点21个,扶持1-3家废旧农膜回收企业,建成农膜残留量国控监测点1个、省控监测点20个。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等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95%、85%、85%以上。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16)关于“落实耕地保护责任方面有差距。对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形成的新增耕地未落实上图入库,未制定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规划,未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工作方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对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完成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新增耕地面积的核定和确认工作,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中水利设施、田间道路、防护林带等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补划和进出平衡工作方案制定,确定新增耕地面积为,与区自然资源局协调已上报相关资料,市审计局同意销号。制定印发《甘州区“十四五”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规划》《甘州区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耕地质量保护和建设长效机制,细化耕地保护、建设、监测、验收、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耕地质量管理规范、科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7: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有短板。

17)关于“提供技术咨询指导、农畜产品价格、市场需求、分析预测、产品发展动向等信息平台建设滞后;培育组织社会化服务的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短板;农业技术人员老化,专业知识陈旧,深入田间地头指导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智慧农田、智慧畜牧、智慧种植、智慧农机、农村供销需求、气象信息服务,开展农业生产过程数字化技术、智能设施农业技术和智能信息监测等应用与示范,全区各乡镇全面运行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已纳入68家生产经营主体,并在16家重点农畜生产企业配备了智能监管设备,从生产到销售全过程进行信息化管理,对农业投入品开展安全溯源登记,做到谁生产谁负责,实现农业生产、监管数字化、信息化。二是认真落实《甘州区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千员带万社”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从全区各乡镇农经、农技、农机、畜牧、林业等专业人员中选聘辅导员105人,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并完成辅导员发证工作,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发展、提升质量。狠抓典型示范培育,新培育认定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28家,推荐1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以项目为抓手,遴选20家服务组织实施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社会化服务项目已实施完成;同时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领办人和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培训力度,全区18个乡镇和火车站街道共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范提升培训19场次,培养了一批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经营人才队伍,切实提高经营管理素质和服务能力。三是积极和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协调对接,引进农学类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1名,招考专业技术人员1名,从乡镇调入专业技术人员4名,以此逐步解决农业技术人员老化,专业知识陈旧的问题。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对现有农业技术人员开展“菜单式”“订单式”专业技能培训,并定岗、定责、定目标,督促专业技术人员在田间地头学习实践,在生产一线增智赋能,在本职岗位锻造提升,全力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健全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晋升激励机制,对于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在职称评聘、职务提拔、评先评优等方面,畅通优先渠道,创造以优为先的用人环境,不断优化农业技术人员队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8:落实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优质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不严格。

18)关于“评审结果公示不到位。局党组组织评审组对企业进行打分评审无评审会议记录和评审人员签字打分表。玉米制种基地配置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优质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工作机制,成立了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优质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领导小组,全程推进和监督基地配置工作有序推进;制定基地配置方案,组织开展基地种植、生产计划申报,评审打分、配置结果公示等全程工作,确保基地配置工作有序推进。组织人员实地走访各乡镇、企业,对适宜制种基地和企业基地需求进行摸底,采纳合理化建议,严格按照市上下发的《国家级杂交玉米制种优质基地资源竞争性配置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区基地配置方案。在具体配置中充分考虑制种企业与相关基地的合作程度、基地地力条件、品种适应性等多方因素,科学合理配置基地,调动乡镇、村社干部积极性,促进矛盾纠纷及时解决,实现企业和农户“双赢”局面。按照基地配置方案各阶段工作任务要求,及时组织召开方案讨论、企业评审打分等会议,严格按照基地供应计划公示、企业生产计划申报等已定程序推进基地配置工作,有序开展优质基地资源市场化竞争性配置。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9:统筹协调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能力不足。

19)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前,未及时同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衔接,原有农田林网、渠系、蓄水池等农业设施受到破坏,影响农业设施合理布局和功能发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对2023年下半年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程序对设计单位进行招投标,将确定的设计单位成立工作专班,编制前充分征求自然资源、环保、水务、文物、林草等部门意见建议,对设计方案反复进行优化和提升,合理布设灌溉设施,加强原有农田林网、水利设施的保护,并落实六方会签制度,做到设计方案合规合法、符合实际、群众满意。同时,加强项目施工单位管理,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0: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不到位。

20)关于“区农经站对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指导不力,监管方式方法单一,行业监管成效不明显,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甘州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制度(试行)》,全区各乡镇配齐配强代理会计60人,明确代理会计职责,确保财务管理人员队伍稳定。深入全区18个乡镇和火车站街道对各乡镇代理会计、村级财务管理人员、村社干部开展“三资”管理业务培训19场次,培训3000多人次。举办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会计培训班,邀请省农经站、区财政局、区税务局、三资网络平台公司业务骨干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操作流程以及税务登记等专业知识进行培训,进一步提升了村级代理会计业务水平。结合“三整治一深化”专项行动和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对全区1至3季度村级财务公开和村级集体“三资”管理进行督查,下发整改通知50余份,不断强化村级财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同时利用甘肃省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适时进行记账进度提醒,指导预警信息处理。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1: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不够扎实,主动性不强。

21)关于“个别乡镇监测对象识别不精准,没有严格按照省上有关突发严重困难户认定标准开展监测户识别和帮扶;部分乡镇对村集体资金入股后分红兑付情况跟踪不及时,对吸纳村集体入股资金的经营主体缺乏监管,村集体资金管理使用存在很大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培训力度,组织开展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培训158场次,培训乡村干部5786人次,培训覆盖率达100%,促使乡村干部和驻村帮扶工作队员熟悉掌握防返贫监测的范围、监测纳入标准和具体工作流程,同时逐户开展防返贫监测宣传,提高群众对动态防返贫监测帮扶政策的知晓度,共粘贴“甘肃一键报贫”二维码1379处,进村入户宣传发放《明白纸》96003张,确保户户粘贴“明白纸”、家家会用“一码通”。农户通过“甘肃一键报贫”系统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排尽排、应访尽访、应查尽查,应纳尽纳。压实各乡镇开展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动员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家庭为单位,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集中排查,并坚持每月对低保、五保、残疾人、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重点人群开展动态排查,确保精准识别监测对象,精准落实帮扶措施,实事求是消除风险,切实防止返贫致贫。对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突发严重困难户,生活陷入严重困难事实清楚、急需帮扶的,经乡(镇)村两级确认,由区乡村振兴局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的“绿色通道”进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和乡村两级第一时间实施帮扶后履行程序,进一步提高识别效率。加大对产业资金的使用监管,督促各乡镇严格执行衔接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合理安排项目资金,对经营主体投资300万元以上的项目开展尽职调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发挥作用。对近年来承接财政衔接资金的经营主体运营状况、分红兑现情况、村集体收益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对经营效益不佳、分红资金落实不到位的收回资金,重新安排使用,确保村集体入股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2: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

22)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不到位,对个别监管行业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整改督促力度不够,隐患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细化制定了《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清单》,进一步压实局属单位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定《甘州区农业农村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局属各单位结合农业生产特点和实际,聚焦种子生产加工、涉氨制冷、畜禽屠宰、饲料加工、农药兽药经营、畜禽养殖、设施农业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风险集中排查整治。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监管力度,督促整改甘肃方正节能有限责任公司消防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未验收等安全隐患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3:履行环保监管职责不到位。

23)关于“对个别乡镇辖区内存在农机修理部废油废水随意倾倒、废弃油料敞开存放等污染环境问题,监督检查力度不够,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农机维修网点环境整治与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提示、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农机维修电焊工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用电制度、安全应急措施、常用危险标识等,下发到全区农机维修部。结合安全检查,对农机维修网点进行了集中检查,对检查出的农机维修漏柴油、漏机油,回收不集中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对污染环境及农机安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户。强化对生态环保知识的宣传,农机推广站通过农机维修安检微信群、甘州农机管理群进行广泛宣传,引导农机维修行业增强环保意识,规范维修流程,同时建立乡镇部门联合管理机制,坚持长期监管,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4)关于“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12项、第26项、第32项3个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未按规定的时限要求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站所具体负责,压实责任,全程盯班,切实找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着力点,对已整改销号的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整改办理情况进行再排查、再巩固、再提升。不定期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精准排查,依法整治,不断消除问题存量,遏制问题增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领导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文件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局党组会议,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题学习。制定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局属各单位落实分片包乡责任,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12、32项2个问题均已按照实施方案的时限要求整改完毕,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市、区两级验收销号26号问题也于2022年12月完成市、区两级验收销号。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4:部分项目建设推动落实不够有力。

25)关于“2019年11月省财政厅下达甘州区戈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2020年11月市财政局下达甘州区戈壁农业建设项目资金,项目至今未实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加大项目谋划论证力度,对现存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快推进现存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带动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由于2018年至2019年戈壁农业项目建设成效不明显,项目建设企业经营不善和项目自筹资金数额较大,企业现金流紧缩,加之银行收缩贷款规模,导致企业资金不足,无法继续实施此项目。戈壁农业项目资金下达渠道为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符合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已调整为农田建设项目实施完毕,资金已全部支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5: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信访问题较多,防范化解风险力度不够。

26)关于“高标准农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缺口较大,存在较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信访矛盾分析研判和舆论引导,对2019年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欠账进行了梳理,制定了《甘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拖欠企业账款化解方案》,对交办的信访问题成立工作专班,由分管领导牵头、业务股室负责,建立台账、及时报告、认真调处,与信访人正面沟通达成统一意见,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紧盯项目实施全过程,积极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督促项目施工企业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严格落实用工管理、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等制度。下一步,将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筹措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该问题正在整改

问题16:党组推动产业发展后劲不足,政策性保险落实不到位。

27)关于“农业政策保险协调服务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由于各方面的客观原因,计划申报后个别险种发生变化,导致实际保险品种需求发生变化,个别乡镇又有新的保险需求,农业农村局不能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计划,采取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愿保必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广泛开展农业保险政策宣传,着力提升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充分发挥政策性引导作用,持续提升大宗农产品保险的投保率和覆盖面,最大限度实现“应保必保、愿保尽保”。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要求精准申报农业保险计划,重点突出粮食安全、制种玉米、设施蔬菜和草畜产业等特色主导产业。按照省、市下达的计划指标,结合实际科学合理制定农业保险计划及时将保险计划任务分配至各乡镇抓好落实。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各保险公司按时完成农业保险的承保理赔工作,及时解决农业保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农业保险工作的健康发展。2023年已全面完成计划任务,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问题17: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

28)关于“2021年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公示的项目建设主体与公示的项目补助资金、项目验收主体单位和资金存在三单不一致情况,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出现多次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全面落实农业补贴项目规范化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制定项目方案时严格审查建设主体资格和建设能力,对各乡镇上报的建设主体,从主体资质、土地手续、建设规模、安全承诺、项目承诺、建设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建设主体符合项目建设条件,提高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准确性,避免或减少项目实施方案的调整和变动。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推进会,对相关乡镇和申报主体进行全覆盖培训,帮助申报主体掌握技术要点,解答政策疑点、网上申报和建设中遇到的难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如期完成。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建设主体、建设规模、质量指标、补助资金实施,提高项目实施方案执行落实力度。严格项目验收程序,认真落实项目实施主要程序的公示制度,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后和方案调整变动后进行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验收后以及项目补助资金兑付时分别进行项目验收结果公示和项目补助资金公示,确保项目建设方案和验收依据以及三次公示指标的一致性。2021年实施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经请示省厅同意后调整修改了项目实施方案,最终确定的实施方案进行了公示,项目验收时是按照调整后的实施方案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也进行了公示,最后按照项目验收结果兑付了项目补助资金,同样将兑付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公示,做到了三单一致。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8: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挪用专项补助资金。

29)关于“2020年12月18日30号凭证低速汽车规费收入返还补助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12月18日30号凭证进行了分析研判,对照张掖市财政局、张掖市农机局《关于下达2006年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规范返还补助的通知》要求,认真核实了资金的使用用途。经核实,该项资金支出符合支出范围,不存在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问题。今后将以此为例、举一反三,主动监督,严格按照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要求,规范管理、专款专用,积极有效管好用好各类专项补助资金,坚决杜绝挪用专项补助资金行为的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19: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不严格。

30)关于“2021年2月10日53凭证、2021年7月1日6凭证支付公务招待费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局系统内部开展查漏补缺,对近年来所有公务接待费进行一次自查清理,对查出的问题即知即改。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增强对公务接待费的审核把关,确保公务接待费的支出合法合规,单据齐全。按照《甘州区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要求,严格用餐标准、严防陪员超标、严禁无公函接待。对2021年2月10日53凭证、2021年7月1日6凭证支付公务招待费不规范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发现支付行为符合规定,经办人员凭证附件填写有误,已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0: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不严格。

31)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下属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未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部分单位存在无车辆运行记录、无燃油消耗台账、无派车单等”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出台《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单制度,要求出车司机规范记录,全面记录加油、行驶里程、出差路程等内容,不得涂改,每周交分管领导审查,并要求公车定点停放、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健全完善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等措施。严格执行车辆派遣、驾驶、检查等规定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等与公务无关事宜。认真落实安全措施决不允许酒后开车不准违章驾驶不带故障行车不准以车谋私。在车辆维修方面本着节约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消耗节省车辆费用开支。下属单位进一步规范了公务用车派车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定期抽查司机登记加油记录簿、行驶登记簿等,确保内容真实有效。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1: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

32)关于“2021年10月20日24凭证、2021年10月20日29凭证支付相关费用无公务卡刷卡小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公务卡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务卡结算相关程序,使局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都能熟悉公务卡,主动使用公务卡。按照《甘州区财政局关于公务卡强制结算的相关规定》,加大对公务活动相关费用的审核力度,严格公务卡使用管理,在公务卡使用和结算中做到刷卡小票和发票相对应,积极有效推进公务卡强制结算。对凭证中支付相关费用缺刷卡小票的督促经办人补充完善了刷卡小票,并对当事人进行谈话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2:误餐补助报销审核把关不严。

33)关于“2022年12月29日31凭证、2022年4月21日14凭证、2022年12月29日31凭证、2022年4月21日14凭证支付误餐补助附件资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甘州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以及财务监督审核工作相关规定,严把审核关,凡是误餐费报销,必须有出差(下乡)事由、出差(下乡)审批单、用餐回执单、报销单等,缺一不可,坚决杜绝虚报误餐费的问题。从严控制公务开支,做到账务日清月结,定期公开财务支出情况,增强财务管理使用的透明度。加大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及培训力度,切实提高财务人员综合素质,并对局系统所有误餐费报销凭证进行清理核查,凡单证不符、签字不全、盖章不全的立即进行补充完善。党组书记在党组会议上专题听取分管领导及财务负责人汇报,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责令立即对报账情况进行核实整改。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3:政府采购制度落实不到位,财务监督审核把关不严。

34)关于“个别支付凭证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履行采购职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实行“阳光采购”,确保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的工程和服务,并在采购过程中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对于反馈的问题,经核实是由于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已对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并对有问题的凭证附入了采购备案表。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4: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35)关于“个别购买的办公设备等未记固定资产”的问题。

整改情况:健全完善《甘州区农业农村局资产管理制度》,对局系统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入账、使用、管理、调入、调出、出售、报废、报损、处置等环节进行详尽的规定。对局系统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盘点和清理登记,切实做到账实相符。对没有登记入账的固定资产立即补充入账,对已经报废的资产进行上报核销,确保固定资产规范管理不流失。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5: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36)关于“部分报账凭证手续不全、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财务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和纪律规矩,严禁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局领导对计划财务股负责人和具体经办人员进行谈话,责令计划股立即开展查漏补缺,逐条逐项进行清理登记和补充完善。经核实,报销行为均属实且无违规行为,已对相关资料进行了补充完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7)关于“部分账务处理不规范、不及时。会计凭证附件未按会计分录顺序依次装订”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凭证附件未按要求装订的,重新按顺序进行了装订,对处理不规范的账务立即进行了纠正,并对当事人进行批评。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8)关于“账务处理审核把关不严,发票金额与报销金额不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对计划财务股负责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对相关凭证的支出业务进行核实整改。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甘州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切实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增强财务人员按规定办事的责任感、原则性。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26: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够规范。

39)关于“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部分支出事项没有讨论、研究过程,无研究支出具体金额。个别党支部召开的支部委员会重点工作无讨论研究过程、结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议事决策程序,修订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实行清单管理、动态调整。规范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决策程序,在作出决策前,班子成员之间及时沟通,密切配合扎实有效推动中央和省、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抓好“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按照《甘州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对1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和50万元以上的项目支出,及时提交党组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支付,坚决杜绝限额以上资金不上党组会自行支付。针对反馈出的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上会研究的问题,计划财务股对相关凭证进行了重新梳理,其中反映事项当时均已按照要求上会,财务人员对党组会议记录进行复印并附至相应凭证。局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进行约谈,责令其作出书面检讨,党支部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要求。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7: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差距。

40)关于“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不够经常,工作约谈和交流沟通较少,压力传导不足,运用身边典型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作为党组、党委会议必学内容,党组每季度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1次;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定期分析研判,并按照区委、区纪委要求及时总结、汇报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甘州区农业农村局领导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召开节前集体约谈、系统内干部职工警示教育会议,以近年来系统内出现的违纪违规案件为例,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以案促改,深入剖析违纪违法案件,找准单位内部制度缺陷和监管漏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1-43)关于“部分党支部(单位)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部分工作总结、季度分析研判报告内容一致,个别工作总结中出现不恰当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各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落实。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工作标准,严把各类台账资料撰写、审核、上报关,机关党委对材料上报不及时、质量不高、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采取日常监督、定期调度、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如实通报反馈,跟踪整改落实,强化工作执行效果。局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作出书面检讨。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加大党员干部党纪法规学习力度,同时加大对党务干部培训力度,切实提升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和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督促各党支部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全面“回头看”,支部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督促,跟踪落实。相关党支部已对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工作资料。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8: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44)关于“对党建工作主动研究谋划不够,活动大多按照上级要求按部就班开展,创新意识不强;班子成员不同程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内活动形式不够丰富,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指导督查下属党支部党建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党组、机关党委、党支部党建责任清单,党组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1次,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深入联系点党支部进行指导工作、走访调研、参加组织生活、帮助解决困难、讲党课等,并领导、检查、督促分管下属单位的全面从严治党和党建工作。机关党委将班子成员到联系点支部开展活动情况纳入支部年度考核,班子成员同时将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年度述职报告重要内容进行汇报。坚持主题党日活动轮值主持制度,党支部轮流“做庄”策划、组织、实施,以“规定+自选”模式,每月一轮值,每月一主题,使党建工作更具色彩、活力。机关党委成立了工作督查组,对各党支部主题教育、党建工作等进行了督查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交办,限时办结,倒逼各支部责任落实。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5-51)关于“下属7个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固定党日活动资料不规范、党建记录簿不完整、党员公开承诺践诺评诺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全面推行“四强”(即: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党支部建设,做好经常性党建工作,注重从党员管理、党费收缴、材料书写、会议记录、“三会一课”程序等基础工作的规范性入手,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促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党内生活更加严格。开展党支部书记、党务干部专题培训,增强遵守、执行党纪党规的自觉性,提升落实党建工作制度的能力,切实按照党纪条规抓好落实。细化《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对各党支部党建记录簿、半年党建工作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党员承诺践诺、“固定党日”活动记载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销号,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星级争创考评以及“红绿灯”考评重要依据。7个党支部分别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整改工作,按照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十个台账”要求,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查漏补缺、分类归档。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29: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52)关于“个别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2020—2021年组织生活会党员对照检查没有达到全覆盖,党员之间未开展批评”的问题。

整改情况:班子成员亲自督促,全程参与指导支部组织生活会,党员全覆盖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及党员个人分别建立问题整改台账,逐项列清问题、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并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开问题清单接受监督,同时将整改结果作为支部书记年度述职的必述内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相关支部召开支委会,对2023年度“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由支部书记对组织生活各项程序性工作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党建工作规范化开展。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53-58)关于“部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深入,无相互批评具体内容,民主评议党员表无党支部评定意见及支部书记签字;党员个人无剖析检查环节;党员个人剖析材料不齐全;谈心谈话仅一句话代过,未按照‘三必谈’要求开展谈心谈话”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作为支部日常必学内容,严格组织生活会各项程序。把制度执行与绩效考核、作风建设、岗位职责等结合起来,以组织建设为统领,找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契合点,推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制度落深落细落实。加大对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前准备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通过听、问、查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会前准备情况,确保会前组织学习到位、检视问题到位、谈心谈话到位。局机关党委对相关党支部进行集体约谈,对今后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个别党支部对党务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重新制定完善了谈心谈话等制度。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0: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59)关于“现有在编在岗人员194人。50岁以上90人,占46.4%,35岁至50岁89人,占45.9%,35岁以下15人,占7.7%,平均年龄48岁。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整体活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对优秀年轻干部大胆使用,注重分析评价年轻干部的岗位匹配度,从更合适、更胜任的角度出发衡量使用年轻干部。畅通专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推进专业技术岗位、技能岗位等级聘任工作,突出实绩实干导向,强化技能人才培养和选育,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干部职工专业技能水平,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让能干事的有舞台,让干成事的有待遇。破除求全责备、论资排辈等条条框框,加大选拔使用年轻干部力度,对一些年龄偏大、干事创业劲头不足的领导干部,改任非领导职务(或免去行政职务),腾出职位选用年轻干部。2023年,已推荐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7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调入年轻干部5名,引进高层次人才2名,招录专业对口技术人员1名。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问题31:2022年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60)关于“2022年审计发现人居环境整治(厕所革命)存在改造后户厕使用率不高、改厕后续管护未跟上、改厕台账不完善等三个方面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乡镇厕所管理维护站,健全户厕改造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保障厕所建成后持续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农民主体作用,建立各类厕所管护标准,组建管护维修服务队伍,开展厕具维修、粪污清运设备管理、厕所粪污抽运等工作,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户付费制度,做到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形成规范化的运行维护机制。结合2019—2022年改厕审计工作,对改厕台账建立情况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完善台账,同时把“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作为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的主要方式,完善往年改厕信息,构建全区农村数字化户厕基础档案库。各乡镇户厕改造管理机制和运行维护机制已健全,全区各村都组建了管护维修服务队伍,借助“甘肃省农村人居环境管理平台”,积极推进厕所革命信息化管理工作,已构建了全区农村数字化户厕基础档案库。对2019年以来改厕户开展问题厕所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次,并对三格化粪池、水冲厕吸污车及吸污泵等配套设施进行了排查整治,提高了厕所使用率。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1)关于“2022年审计发现质量保证金未及时清退”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清理2021年以来其他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督促质量保证金清退时间已到期的单位尽快办理退还质量保证金手续,确保资金高效运转。与财政局衔接,将未退还的质量保证金全部上缴国库。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62)关于“2022年审计发现土地项目建设与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农业保险资金结算不及时,部分资金尚未支付完’的问题未整改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相关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今后将积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并督促保险公司从速提供相关资料,及时拨付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四)领导班子情况

问题:关于“巡察发现,区农业农村局领导班子对全面思考谋划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农业生态保护等重点工作视野不宽、标准不高,在干部教育管理方面谈心谈话制度坚持不够经常,谈工作多、谈心交心少,干部教育管理和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干部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干部队伍建设还需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不断增强提高素质能力的紧迫感,牢固树立与时俱进的学习理念,养成勤于学习、勤于思考的良好习惯。在学习途径上,把参加集体组织的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一方面积极参加集中组织的学习活动,认真落实规定的学习内容,另一方面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需要,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持之以恒地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方面的重要论断和讲话精神,切实把增强综合素质、提高执政本领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行重点项目挂项包抓和联系乡镇制度,在建设六大产业园区、打造五大产业集群方面压紧压实领导干部主体责任,定期召开班子“碰头会”,班子成员就近期工作作简要汇报,加强交流,及时研究新形势、掌握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对决定的事项抓好督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高效落地。持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学习、考勤、值班等工作制度,严厉整顿纪律涣散、工作不作为等现象,“三抓三促”办公室对干部工作纪律、工作状态、值班情况等进行督查,督查通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在“中秋国庆”节前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节前集体预防提醒谈话,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前,班子主要负责人与班子其他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和分管单位、股(室)主要负责同志广泛开展了谈心谈话,做到了既工作问题,也谈思想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三、巩固整改成果,以最实工作作风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到位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紧盯不放,常抓不懈,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清理,坚持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整体协调推进,既在治标上下苦功,又在治本上动脑筋,个性问题立整立改,对共性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制度建设废、改、立工作,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三)深化整改成效,推进事业高质量发展。将巡察整改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紧密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扛起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的主责、当好主角,聚焦“守底线、做土特产、能致富、现代化、增活力、强保障”要求,在创建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四区一高地上持续用力、积极作为,努力打造乡村振兴“甘州样板”。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甘州区滨河新区农林科教大厦616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6-8213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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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