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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8-14 16:29:47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9月13日至11月30日,对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3年3月20日向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思想高度重视,落实整改责任

区联社党组严格按照巡察工作要求,于3月22日、4月13日先后召开专题会、推进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聚焦问题、深刻剖析,全面部署、扎实推进,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联社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担任组长,带头推进整改工作。针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印发整改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要求将整改情况纳入基层党建、领导班子、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中,严格做到“六个逐一”(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工作有据可依、有账可查。

(三)强化统筹调度,细化整改措施

坚持立行立改、真抓实改、应改尽改,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当前供销各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与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紧密结合,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紧密结合,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实行整改销号管理,确保整改措施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全面整改

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整改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多次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经常过问、及时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督促把关,通过常态化的督办督导,倒逼整改工作进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共甘州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针对反馈的3个方面18项具体问题,提出了49条整改措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已完成整改17个具体问题,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改18个具体问题,其中1个具体问题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深化整改。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供销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透;向上争取项目的能力不足;引导基层社做好社会化服务、加快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不突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省委“三抓三促”行动工作要求,制定印发《中共甘州区供销社党组“抓学习促提升”专项行动方案》和《甘州区供销社“干部大讲堂”工作计划》,明确学习内容,严格落实政治学习制度及“干部大讲堂”制度,2023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周一政治学习23次、固定党日活动6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读书班2次、干部大讲堂教育活动3次、专题练兵知识竞赛活动3次、研讨交流3次、区委深化改革委员会专题听取“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推进情况1次,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党员领导干部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是持续做好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大力推进再生资源低碳产业园对外招商,积极推进甘肃供销张掖智慧农批市场、亚行甘州区3万头肉牛智慧生态牧场等项目;大满基层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开工建设;安阳基层供销社基础设施改造提升正在按计划有序推进;柏家沟分销点改造提升、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电力改造等项目已完工,已进入验收阶段,通过项目建设及招商引资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三是全力落实总社《关于全力做好2023年春耕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和全省供销联社专题研究部署春耕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践行供销合作社为农、务农、姓农的办社宗旨,全力保障农资供应,全区供销社系统累计购进各类化肥50795.5吨,有力保证了春耕生产。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基层社大力推进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2023年上半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总面积达到64400亩。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在改革创新方面自觉性主动性不强,整体协调运转还不顺畅;社有企业数量较少,功能不太完善;社有资产流失、股权资金流失等遗留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基层供销体系,通过股份合作、资产注入、项目带动等具体方式,2023年上半年建成城北郊、长安2家“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示范社,恢复重建乌江、安阳2家基层供销社,甘浚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严格落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巡察反馈问题后,组织召开资产管理委员会1次,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社有资产运行情况2次,对4家社有企业进行了内部审计,有效规范了对外投资,杜绝对外担保和借款,从源头上确保联社资产安全。三是引导基层社切实提供各类优质服务,在农资领域:分别在乌江镇、碱滩镇、长安镇成功开展了“零差价农资”下乡进村促消费活动,累计销售“零差价化肥”640吨,销售额262.5万元,受益农户达到1612户,与市场价相比,区联社补贴资金1.8万元,给农民优惠金额达到4.1万元,让利给农民,给农民提供优质、安全、放心农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引导小满基层供销社开展土地农机作业和高标准农田整治服务,2023年上半年机耕服务面积达到2.2万亩,经营总收入154万元,服务农户1600多户,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引导各基层供销社开展农产品销售,2023年上半年销售农产品5万吨,销售额达1.2亿元,确保了产品品质和居民食品安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以虚假业务争取资金和违规借贷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财务,将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账务从代理记账公司移交专职会计,由财务股具体负责社有企业账务管理。二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组织的专题培训及财务学习3次,有效提升了财务人员业务素质。三是由分管领导对单位财务负责人、会计、出纳的业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强调必须要严格规范财务记账流程,从严按照《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办理会计事项。四是由区联社党组约谈企业负责人,加强项目资金申报管理,严防项目资金风险发生。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资金使用监管不力,社有资产大量流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通过召开资产管理委员会和专题党组会议,规范对外投资,修订各类制度5项,杜绝对外担保和借款,从源头上确保联社资产安全;修订《入社加盟协议》,每半年对社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从制度上规避经营投资风险。二是全面梳理涉诉涉法遗留问题,梳理涉及绿涵公司、小河供销社、金花寨专业合作社等担保贷款事项,聘请法律顾问,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衔接会商,积极通过洽谈磋商、诉讼追偿、提供线索等方式,全力推进各类问题解决和财产保全,力争以最小损失解决矛盾。三是加强财务内审,建立资金风险预警机制,明确每半年开展社有企业内部审计,加强资金监管,确保社有资产、资金安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5.关于“落实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任务滞后,基层社建设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完善基层供销体系,通过股份合作、资产注入、项目带动等具体方式,累计恢复重建基层供销社15家,2023年上半年建成城北郊、长安2家“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示范社,恢复重建乌江、安阳2家基层供销社,甘浚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正在稳步推进中。二是制定各类基层社运行制度10项,对已建成的基层社,健全完善“三会”制度,及时收集整理工作资料。三是与甘肃银行签订战略性合作协议,为基层社融资提供对接服务,针对不同基层社采取不同扶持方式,以考核奖励、股金激励等具体形式,促进基层社持续向好发展。区联社与区广电台签订宣传协议,积极为各基层社拍摄专题采访报道,扩大供销品牌影响力,有效带动基层社发展。支持薄弱基层社积极争取项目,目前已实施柏家沟、安阳等项目,大满惠农服务中心项目已开工建设,平山湖基层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进入尾声。四是引导社有企业张掖市甘州区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联合甘肃省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张掖分公司分别在乌江镇、碱滩镇、长安镇开展“零差价农资”下乡进村促消费活动,累计销售“零差价化肥”640吨,销售额262.5万元,受益农户达到1612户,与市场价相比,区联社补贴资金1.8万元,给农民优惠金额达到4.1万元。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6.关于“对项目政策研究不深不透,未能依靠自身优势,建成一批覆盖面广、功能设施齐全的农业社会服务化农批市场、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项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社有企业农资公司重点围绕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争取省供销社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自筹资金130万元,用于实施大满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二是甘肃供销智慧农批市场建设项目一期预计7月份建成,亚行甘州区3万头肉牛生态牧场建设项目已通过亚行办审查,已进入招投标环节。大满柏家沟村级服务社改造提升项目、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电力改造项目已完工,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配合平山湖乡政府完成了平山湖基层社基础设施改造。三是以招商引资方式,建设再生资源低碳产业园,目前合资公司已注册成立,“矿山交易平台”项目正在稳步推进中。五是大力支持城北郊基层供销社发展线上订单、线下配送的新型经营服务网络,支持新墩基层供销社与民乐电商公司合作,让优质农产品通过“云端”走向市场、走向消费者。六是谋划储备乌江生产性为农服务中心、大满区域性农资配送中心等项目,持续抓好项目建设,推动供销深化改革向纵深推进。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7.关于“对基层社项目建设指导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行动,投资45万元对部分基层供销社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平山湖基层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进入尾声;大满惠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开工建设;大满柏家沟村级服务社改造提升项目已完工,目前进入验收阶段。二是持续引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发展,废旧金属交易市场电力改造项目已完工,目前已进入验收阶段;张掖市再生资源回收市场、华通钢厂市场、张掖兴合物流市场三大市场的规范化管理正在稳步推进,目前已入驻商户105户。三是积极推进再生资源低碳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赴天津、上海等地考察3次,组织召开项目座谈会2次,参加区政府项目洽谈会1次,与天津市华旭盛泰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书》,矿山交易平台建设正在有序推进中。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

8.关于“厉行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意识不强,未能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区供销社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停止对桶装饮用水的购买,并与区卫健局、区文广新局协商共用区政府东附楼二楼、三楼饮水机。二是从严控制会议费用开支,加强《甘州区区直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的学习,落实政府带头过紧日子要求,精简会议支出费用。对于已超支的会议费,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并责令财务负责人在党组(扩大)会议、支部党员大会上进行了深刻检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9.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存在部分大额资金支出未经会议研究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机关支出流程。对上述未上会研究的大额支出,如支付律师服务费、裸露土地绿化费、档案整理费等安排专人逐一查询相关会议记录并补全附件。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审核机制,财务股对大额资金支出定期提请党组会议审查审核,并明确超过5000元的资金支付必须提请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支付。三是对财务股未经会议研究支付大额资金的实际情况,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0.关于“财务支出附件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能进行补全的,对账务凭证支出票据领导未签字和附件不全等问题,由联社财务股和涉事公司财务人员逐一进行补签字和补齐相关附件。二是对无法进行补全资料的,引以为戒,形成工作机制,使单位每一笔支出费用票据除必须有经办人签名和财务人员审核外,必须有分管财务领导的签字才能做为支付凭据予以支付。三是规范财务管理流程,强调用支票结算的,支票存根必须盖有收款单位公章及财务公章,部分须附有相关凭据如会议通知、相关文件、合同等资料必须齐全,并由党组每月定期对支付执行情况进行掌握,确保各项财务制度落到实处。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1.关于“财务人员管理不严格,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补充完整下乡用餐报销手续,对经核查属实未签字的《出差用餐情况回执》进行补签字。二是规范职工下乡用餐报销流程,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进行提醒约谈,要求每月对机关及所属企业财务运行进行全面审查,并加强对财务人员业务技能、会计知识的培训教育,加强制度执行,规范业务操作,提升管理水平。三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专题培训及财务学习3次,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2.关于“财务人员没有做到收支‘两条线’,存在坐收坐支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清理后,由专人负责及时上缴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二是加强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教育,提升人员业务技能,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专题培训及财务学习3次。三是严格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非税收入统筹的跟进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上缴。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3.关于“违规开支用车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财务人员对原错误账务进行了调整,错误账务已及时整改。二是从单位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单位下乡使用的干部私家车费,从干部缴纳的交通费中进行了列支,并强调了领导干部下乡使用私家车产生的费用不得占用机关管理费。三是组织单位财务人员参加区财政局举办的专题培训及财务学习3次,提升了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4.关于“违规开支接待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公务接待执行标准,加强资金管理,由单位财务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对接待费支出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支付的接待费不予报销。对已经支出的会议费,补齐附件资料,并按照财务制度规定,进行了调账处理。二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约谈。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5.关于“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责任压力传导不够,落实措施不深不细不实不硬,许多问题没有实质性进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紧盯历年巡视巡察等反馈问题进行全面回头检视,开展巡察反馈问题“回头看”行动,针对不同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严格做到“六个逐一”(逐一对照检查、逐一明确目标、逐一落实责任、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整改落实、逐一对账销号),区委四届五轮巡察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6.关于“对审计和专项整治反馈问题不重视,历史遗留问题都没有实质性进展,至今欠款未追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了遗留问题解决领导小组,全力推进遗留问题解决。二是针对遗留问题,向区政府、区纪委上报报告3次,列入常务会议议题1项,正在积极争取解决遗留问题。三是通过积极催缴、法院起诉、以物抵债等形式,收回金花寨专业合作社近4万元。对金鸿大厦资产损失、建涵公司因担保扣划的10.5万元损失及新合作农资土地价款645万元,均通过司法诉讼进行追缴,但因对方无可供执行财产,未能有效化解遗留问题,目前正在通过法院诉讼,当面劝导还款等方式持续做好遗留问题化解工作。该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措施:一是针对遗留问题,及时将整改进度、整改情况上报区政府,争取多部门支持,合力解决各类问题。二是持续推进司法债务纠纷处理,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衔接,加大与债权人的沟通协商,积极采取提请再审、执行异议、洽谈磋商等措施进行化解,力争以最低损失妥善解决司法纠纷。

17.关于“党建工作不规范,未配备专职党务工作人员;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职党务干部配备到位。二是对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相关资料进行了再审核,责成相关人员重新进行补充撰写,并由分管领导进行了审核。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18.关于“个别党员党费收缴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费收缴流程,对收缴流程错误问题进行了资料完善,已纠正完成。二是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等制度学习,完善《党费收缴台账》,党费收缴实现规范化。该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难度大。基层社恢复重建缺乏政府强有力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在经营面积、股权设置、资本金缴费等方面标准高、条件严,推进基层组织建设难度较大。二是社有企业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难度大。供销系统体制改革后,社有企业经营实力持续减弱,区联社与基层供销社、基层供销社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在“权益、经营、业务、人员管理”等方面没有实质性联结,合作松散,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难度大。三是项目建设融资难度大。供销社系统内的争取到的财政项目资金额度小,项目自筹资金量大,建设难度大。四是历史遗留问题解决难度大。资产流失、担保债权处理、司法债务、参股入股企业管理等问题,成因复杂。金鸿大厦担保债权、绿涵及建涵公司贷款担保、金花寨专业合作社欠款、新合作农资公司转让土地款等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全面有效化解。近几年,区联社连续聘请法律顾问规范处置和应对,但彻底全面解决还需假以时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推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向纵深开展。切实履行好供销社职责使命,以五届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大理论和重要批示的学习贯彻,紧紧围绕“三农”工作大局,深刻领悟供销合作事业长远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把供销社打造成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继续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严肃庄重的政治任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供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各项问题整改到位。始终以巡察整改促进工作提升、任务落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执行,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有效动力,以工作成效检验整改效果,全力推动供销系统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是提升基层供销服务实效。引导基层社做好农资保供主责主业,拓展机耕机收、无人机飞防、土地托管等社会化服务,着力在乡村振兴中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引导基层供销社全面拓展农资配送、配方施肥服务,力争主要农资储备量达5万吨以上,确保全区春耕生产。引导基层社开展配方施肥、统防统治、代耕代种、农机作业等生产性服务,支持拓展农机土地平整、犁地、青贮、玉米覆膜机、秸秆打捆等服务工作,力争全年服务面积达到2.5万亩以上、无人机飞防植保服务达到7.5万亩;鼓励花寨小米合作社开展单环节、多环节谷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力争面积达到4万亩以上。

三是全面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对现有的资产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扎紧织密制度笼子,构建社有资产运营全流程、各环节监管链条。有效发挥区社监事会监督职能,紧盯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企业经营的重点方向,强化制度的执行力,确保供销社综合改革扎实稳步推进。进一步规范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运营机制,社有企业定期向理事会报告经营情况,全面清查社有企业资产、股权和资金,持续加强社属企业运营及资产管理水平。全力化解遗留问题,加强对社属企业内部审计,确保社有企业健康发展。规范对外投资和借款担保,持续推进降杠杆、减负债,妥善处理涉法涉诉纠纷,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滨河新区中央商务区区政府东附楼10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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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段月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