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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8-14 15:29:12    浏览:0 分享

 

根据委统一部署,2022930日至1220日,委第巡察组对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320日,委第巡察组向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整改相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总体情况

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出发,坚持把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夯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党组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传达文件精神,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任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设备股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

二、聚焦反馈问题抓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方面抓整改

一是针对党组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的问题

问题1.重点学习内容未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0年至2021年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旅游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仅在2020年6月29日学习1次,且未纳入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未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开展专题研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制定了2023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三抓三促”行动专题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关于文化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文化旅游工作领域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员干部各类学习计划,切实加强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区委印发《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扩容增效推动全区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学习,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专题研讨交流活动4轮。完成8人次“领导干部上讲台”一人一讲学习交流活动。

问题2.理论学习不扎实、不规范。部分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未按照单位制定的学习计划落实,存在记录不完善的现象;干部理论学习笔记季调阅制度落实不到位,2020年至今调阅仅有2次,2021年中心组成员学习笔记未调阅;2020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资料无签到册报告单研讨交流材料和影像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执行每月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每月支部 “固定党日”学习和干部职工每周2次的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各类学习笔记及会议记录更加完整、规范,严格落实局党组书记每季度调阅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1次、机关支部书记每月调阅干部职工学习笔记1次的制度。至目前,党组会议学习1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党支部集中学习35次,严格执行党员干部每月支部 “固定党日”学习和干部职工每周一、周五理论学习制度,要求各类学习笔记及会议记录更加完整、规范,局党组书记调阅班子成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笔记1次、机关支部书记调阅干部职工学习笔记5次。

二是针对党组议事决策政策性体现不够充分问题

问题3.2020年12月1日局党组研究讨论职工在职福利费用于职工体检时将4名临聘人员纳入体检范围和2021年7月2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在“七一”红歌大赛表彰事宜中提出“个人发奖金不超过500元”的提议均不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3月25日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但4月7日机关支部研究确定优秀共产党员时李某某仍被确定为优秀共产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关于“七一”红歌大赛表彰事宜问题,经核实,该问题中的提议,当次党组会仅是个别参会人员有建议但未通过未执行。要求班子成员切实加强学习,着重对福利费、工会费使用方面的办法进行专题学习。二是某某4月7日机关支部党员测评考核中为其划优秀票的人数较多,因其还处于受处分影响期(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5日),经机关支委会讨论后未被确定为优秀。局党组举一反三,进一步深化对党组议事规则的学习,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福利费、工会费使用方面的办法制度。严格落实党组议民主决策程序,明确提请党组讨论研究的事项范围和内容。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党组会议4次,主动及时报告并联系纪检组派员对“三重一大”事项给予指导和监督。机关党委对下属单位各党支部进行了一季度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督查。

三是针对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够,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问题4.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推进不力。依据相关文件,张掖市黑水国遗址保护管理所、甘州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张掖芦水湾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甘州区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丝路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六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甘州区体育运动中心均隶属甘州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管理,但张掖市黑水国遗址保护管理所、甘州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甘州区体育运动中心与局机关内设机构混编局党组对张掖芦水湾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甘州区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丝路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六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甘州区体育服务中心仅履行了业务指导职能,管理职能履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做好张掖市黑水国遗址保护管理所、甘州区文化旅游发展中心、甘州区体育运动中心人员调配使用。切实加强对张掖芦水湾旅游度假区服务中心、甘州区演艺集团有限公司(张掖市甘州区丝路演艺有限责任公司)、张掖市六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甘州区体育服务中心业务管理指导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上单位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经业务指导股室、局办公室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加强对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督促其规范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问题5.数字资源化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区博物馆数字资源建设、图书馆智慧图书馆建设、文化馆数字化场馆建设、大佛寺文研所大佛殿壁画塑像数字化项目未见明显成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认真分析症结所在,强力推进数字化资源建设工作区博物馆积极向财政、科技、文物等省级部门争取数字化项目资金,完成第一阶段整改任务。区图书馆依托数字化建设项目,将本馆数字资源汇入国家智慧图书馆体系,实现数字资源的精细化标引、知识组织与专题服务充分利用“张掖阅读”微信公众平台和抖音平台,开展线上数字阅读活动等,与乡镇街道签订协议,建立数字化资源台账,定期检查,并纳入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目标考核。区文化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资源,大力开展“公益艺术培训”、“公益艺术展览”、“公益艺术展演”等线上辅导培训、展示展演等活动至目前,制作数字化资源达到3TB,开展线上活动40多次(期),录制的2023春节联欢晚会、“四季村晚”春季示范展示活动已通过国家公共文化云播出。2023年申报的甘州区文化馆整体提升改造项目,3月份由市区两级财政部门推荐上报省财政厅列入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库,现已下达项目专项资金。大佛寺文研所大佛殿壁画塑像数字化项目正按计划逐步实施完成。

问题6.娱乐场所未经许可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如维多利亚KTV、木林森娱乐会所、谜域娱乐休闲馆、314剧幕等场所均未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但仍在经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维多利亚KTV已于2021年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按照《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令第57号)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2年的规定,维多利亚KTV与2023年6月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证照延续;二是木林森娱乐会所更名为《张掖摩空娱乐有限公司》,已取得甘州区消防救援大队《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甘区消安许字〔2023〕第0022号)批复,我局已受理办证申请,进入《娱乐经营许可证》办理程序。三是按照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甘肃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剧本娱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要求,我局成立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规范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印发《甘州区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规范整治实施方案》,积极与公安、住建、市场监管、消防部门沟通联合,开展剧本娱乐场所规范集中整治,住建部门向相关责任企业(个体工商户)下发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整改通知书》和《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整改通知书》,要求剧本娱乐经营场所限期整改并进行备案登记。经过整改,至目前,全区现有10家剧本娱乐场所均未通过住建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其中,迷域娱乐休闲馆、314剧幕等8家剧本娱乐场所已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进行了剧本内容备案。针对10家剧本娱乐场所未通过住建部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情况,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根据《甘肃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已移交区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依职责对全区剧本娱乐场所进行现场执法关停整顿。

问题7.对下属单位考核工作不到位。2020年、2021年局党组对区美术馆、图书馆、文化馆等下属单位年度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无考核结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经进一步查证,因档案资料未及时存档造成该问题,目前已将资料归档,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确认,下一步将进一步做好资料保存归档,规范档案管理工作。

问题8.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丝路彩虹演艺公司办公场所地下负一层、负二层安全通道大多关闭、门上上锁,安全通道内堆放杂物,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全面进行了卫生整治,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局属各单位每天安排专人对重点部分进行安全检查,至目前已完成5次辖区全域安全巡查,完成一次安全培训,畅通安全通道。

问题9.区图书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不强,投诉举报较多。如投诉馆内保安人员态度差,工作人员在公共阅读区域高声接打电话,与其他工作人员高声喧哗、电子阅览室无人负责等。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化服务意识、纪律规矩意识的培养,严格行为规范,为读者提供高质量服务。

问题10.体育服务中心2021年6月至今未开展全民体质监测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区体育馆负责建立完善全民体质监测相关制度,并按计划实施完成全民健身体质监测工作。

四是党组依靠制度管人管事意识淡薄,管理制度落实不严格。   

问题11.内部制度落实不到位。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区图书馆《重点工作情况通报制度》中规定“每月各单位(股室)向局党组上报工作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局党组定期召开工作落实通报会议,对各单位(股室)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点评”,但实际未按规定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至目前“周汇报”“月小结”工作制度已常态化开展,办公室负责汇总留档,图书馆按时上报汇报。

问题12.职工公休假制度落实不严格,超规定天数休假或跨年度补休假。如局机关2021年盛某某公休假应休15天实休17天、李某某公休假应休15天实休18天、2022年刘洁公休假应休10天实休15天;美术馆郭和赵跨年度补公休假,2022年1月补休2020年和2021年未休假天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路、李某某、田等多名工作人员在2021年补休2020年未休假天数。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和要求,严把安排休假的计划、考勤、审批和公示环节,在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二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干部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学习,特别是干部请销假制度进行全面系统学习,三是对已核实干2021、2022年公休实休假天数超过应休假天数的将在2023年度应休公休假中扣除超过的休假天数。

问题13.馆办团队管理制度未落实。区文化馆馆办团队演出管理协议没有约定服务时间、服务质量、服务费用,与金张掖最美新疆舞、丹马红、星光等艺术团未签订服务协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由区文化馆牵头修订完善馆办文艺团队管理制度,对演出管理相关指标进行细化,重新招募馆办文艺团队,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长效动态管理模式。

问题14.落实馆办团队资质审核制度不严。区文化馆馆办团队中仅有艺海文化有限责任公司有营业执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按照馆办团队管理制度,与现有馆办团队解约,发布招募公告,重新对馆办团队进行招募,并签订管理协议,确保馆办团队有资质、有协议、发挥好作用

问题15.聘人用人随意,未签订劳动合同。区博物馆杨某某、章某某、周8人,区美术馆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徐某某、大佛寺文研所临聘人员30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制定临聘人员聘用制度,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人、绩效考核”的要求,落实聘用人员合法权益。二是建立聘用竞争机制,制定完善竞聘、考核、管理等制度,形成以制度聘人,制度管人,制度办事的良好机制。针对区博物馆杨某某、章某某、周8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督促博物馆采取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有序将保洁、停车场管理人员并入“三馆”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落实聘用人员劳动权益。经与区人社局联系沟通后,龚某为甘州来德书院法人,根据劳动合同及备案相关规定,法人不予备案,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其工资与社保按照相关规定均按月缴纳及发放。徐某某作为“三区”人才现已与受援单位(甘州区三闸镇人民政府)签订“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选派服务协议书。针对大佛寺文研所临聘人员30人均未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根据临聘人员工作岗位、年龄学历、工作表现、考核成绩签订劳务合同。目前已有2人签订劳务合同,对不符合单位聘用条件的临聘人员一律清退。

问题16.公文管理不规范。制作“通知、报告”等文种时以“函”的文种上报下发;部分公文无签发人、无发文字号、无附件;部分收文处理单无分管领导批示,大多数收文处理单无处理结果,下属单位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大佛寺文研所也存在同类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公文内容拟发文件,按照拟稿、核稿、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发、登记文号、印发的程序进行,办公室负责核稿、文号登记、印发、存档等工作。至目前,局属各单位对部分不规范公文进行整改,严格公文审核,并定期全面整理和存档公文资料,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确保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规范公文收发。

问题17.信息“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22年区图书馆公共微信平台信息发布至12月4日,但信息发布只审签到8月10日,8月11日-12月4日期间发布信息未审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严格落实信“三审三校”制度。督促局属各单位严把公文内容关,信息发布审核关、“出口关”和质量关,明晰细化责任。二是加强局属各单位信息报送工作,将信息报送完成情况纳入年底绩效考核指标,要求将信息报送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领导亲自抓、专人具体抓,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加强信息报送审核制度,严格执行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导终审的“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撰写和文稿高质量。至目前2023年所有发布信息均有“三审表”。

问题18.干部管理不严格。2022年3月份区文化馆干部黄借调至市供水总公司工作,工资由区文化馆发放至今,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第一时间督促区文化馆修订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将黄某借调问题汇报组织、人社部门,确保依靠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

问题19.区博物馆馆长和区图书馆馆长分别担任张掖市博物馆理事会和张掖市图书馆理事会理事长,但两个理事会自2020年11月成立以来,未依据《张掖市博物馆理事会章程》和《张掖市图书馆理事会章程》开展工作,理事会执行层未向理事会报告工作,理事会也未向张掖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报告工作,理事会无工作痕迹;张掖市博物馆理事会、张掖市图书馆理事会原理事长调离后,现任博物馆、图书馆馆长于2021年3月26日接任后至今未进行理事长和理事补选

整改情况:目前已完成相关资料整理,计划9月底召开会相关议,10月底完成换届改选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理事会章程开展各项工作。 

()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党组管财理财意识不强,大额支付随意、无发票报账、超面额支付现象仍然存在。

问题20.大额资金支付未经党组会议研究2020年6月支付体育馆维修改造电子屏、裁判系统、音响系统采购款,7月支付下乡惠民演出尾款均未经党组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相关问题提交局党组会议重新讨论议定。下一步将引以为戒,强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大额资金支付党组会议研究制度。资金支付时财务核算股做好材料审核工作,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相符暂时不予报账。

问题21.无发票报账。2020年3月支付研讨会期间费用、春节亮化款、三馆工程尾款均无发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对相关问题提交7月10日局党组会议重新讨论议定。

问题22.报账金额与发票金额不符。2021年1月支付机关党报党刊征订费发票金额不符12月支付2021年报刊征订费发票金额不符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相关手续进行补漏补缺。

问题23.超面额支付。2020年9月支付平山湖文化站免开经费合同价和发票金额不符,多支付45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协调退付金额450元。

财务管理不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到位。

问题24.违规支付。2022年区图书馆、文化馆、大佛寺文研所用公用经费支付在职人员和公岗、临聘人员核酸检测费5812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完成清算退缴工作;经财务管理部核实,无该笔费用支出。

问题25.报账附件不全。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6月支付宣传牌制作安装费、7月支付全域旅游示范区宣传制作费均无询价资料;大佛寺文研所2020年5月支付文创产品费用、垃圾桶尾款无拨付进度单;2020年6月支付维修费、2021年12月支付创城景观小品制作费无验收资料;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10月支付机场志愿者误餐补助无发放标准和明细;大佛寺文研所2020年5月支付消防维护费无付款证明或银行回单;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3月27日支付2019年文化广场电子屏维修保养费,但维修合同签订时间为3月29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相关问题提交党组会议议定,补齐相关手续资料。

问题26.报账签字不全。区美术馆来德书院2020年8月支付创联设备采购余款,支付审批单上无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2020年6月支付液晶电视购置款1590元,验收意见书无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大佛寺文研所2022年9月之前的支付票据会计、主管均未审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该项设备采购项目由局机关组织验收,至目前,我单位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验收小组成员已签字,并对财务基础工作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健全。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谨工作作风,杜绝上述问题的发生。

问题27.会计科目使用不规范,应缴财政款未上缴。大佛寺文研所2020年5月支付质保金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但记入应付账款科目;大佛寺文研所2021年应缴财政款未上缴财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大佛寺文研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按规定资料账目进行查漏补缺,资料账目补齐后已移交至甘州区博物馆。给大佛寺文研所下发问题清单,要求将应缴款项上缴财政,现已办理完毕。

集体债权应收未收,资金管理存在风险。

问题28.往来清理不及时。区美术馆来德书院2020一2021年临聘人员龚社保费,单位垫付个人应缴部分至今未收回;2020年至2022年6月董某某向区图书馆借款、区文化馆侯某某向单位借款,至今未收回;区文化馆借艺术团款项至今未收回;区图书馆应收款、区文化馆应收款、大佛寺文研所鼓楼设施应收款、民俗馆应收款长期挂账至今未收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美术馆来德书院2020一2021年临聘人员龚某社保费,单位垫付个人应缴部分已收回;区文化馆外借候万民已收回单位;积极与原艺术团沟通对接,现外借原艺术团款项已收回单位;反馈应收款项,经对往年账务认真翻阅查看,该科目不属于应收款项,其性质为收支结转科目,现已将此款项按照收支结转科目完成账务更正处理大佛寺文研所鼓楼设施应收款、民俗馆应收款项,该两笔账目已移交至甘州区博物馆。

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

问题29.固定资产底数不清。区文化馆与文联,高金城纪念馆交接时涉及的固定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且体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底数不清。

整改情况:区三馆办公楼20123月开工,20155完成土建工程,土建工程结束后,由区文联具体负责内部装饰装修工程,201511月完成装饰装修工程并投入使用。20216月,根据区上安排,区文化馆由大衙门街搬迁至三馆原文联办公所在地办公,并就房屋钥匙进行了现场交接,“三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构筑物属区政府固定资产,整栋楼未验收。自区文化馆接到反馈问题后,积极与区文联进行对接,就相关问题与区文联、高金城纪念馆等部门沟通解决,并持续进行问题整改。搬迁至现址后,区文化馆一直高度重视楼内管理维护和安全工作,阵地作用发挥明显,年开展各类辅导培训活动130余场次(期),切实丰富了广大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体育服务中心固定资产已摸底并完成登记。

问题30.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大佛寺文研所未对固定资产进行每年一次清查,只在2017年清查过一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完成馆藏文物、文化文物资产管理台账。

问题31.固定资产、国有资产漏记。区博物馆、大佛寺文研所馆藏文物未记入文化文物资产管理,钟鼓楼、木塔未记入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区美术馆未依据区政府与曾某某生签订的《合作协议》将2016年8月至今曾某某12位签约艺术家捐赠的院藏作品向国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也未将院藏作品记入国有资产;体育服务中心智慧平台未记入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落实固定资产清查,完成区博物馆、张掖大佛寺文物研究所、区美术馆馆藏文物文化文物资产管理台账。经核查,确认美术馆收入作品同年已向国资办报送登记备案资料,但未收到反馈。无法对作品进行估价,故未能及时入账。已同国资办联系再次报送此批作品资料进行资产报备工作。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党建引领示范作用发挥不充分。

问题32.党组织“两覆盖”落实不到位。区美术馆、芦水湾度假服务中心、六乐公司、彩虹丝路演艺中心均未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美术馆现有预备党员1名,预计2023年7月转正,目前正在积极发展其他同志加入党组织,符合标准后将尽快组建美术馆党支部。六乐公司已于3月中旬成立党支部,支部共有党员干部8名,其中包含芦水湾度假区服务中心5名党员干部。

问题33.存在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现象。区博物馆党支部、图书馆党支部会议只研究党建工作,没有讨论其他重大事项;区博物馆馆长邹某某不是党员,也从未列席党的会议;2020年至今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高金城纪念馆和大佛寺文研所“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均在馆务会上进行。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职责范围,细化会议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问题34.“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2020年至今区图书馆研究重大事项时“一把手”首先表态。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分管领导对图书馆班子进行了约谈,明确职责范围,细化会议程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问题35.党组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2020至今,局党组虽将群团工作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计划,但党组(党委)全年未对群团工作进行讨论研究,群团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党组定期研究讨论群团工作,局机关党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已完成党风廉政教育活动4次,发出廉洁提醒函4次,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及责任清单,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问题36.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滞后。区图书馆2020至2021年,党支部未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研究部署,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未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督促图书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根据部门主要职责、岗位性质及工作流程,可能存在的岗位廉政风险点实施分级管理,并针对领导岗位、中层岗位、重要岗位潜在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二是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利剑永悬,持续保持防腐倡廉高压态势,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防线至目前,已完成党风廉政教育活动3次;结合岗位实际制定了具体廉政风险防控措施。

问题37.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2020年局党组未对机关党支部预备党员门某某接受事宜和博物馆预备党员石转正事宜研究审定2021年机关支部、机关党委和党组研究高某某和包2名同志发展党员时未逐个讨论表决;区图书馆党支部2019年至今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把机关党建有关理论知识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作为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开展组织生活前的必学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学习计划。二是对党建工作重点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第一季度督查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三是建立已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四是对发现问题提交相关会议进行了专题讨论,补齐完善了相关资料.

问题38.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区文化馆、图书馆流动党员于某某,贺、孟某某、周某某等同志党组织关系未转入馆党支部,未参加馆党支部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区文化馆党支部立即同流动党员于某某进行谈话,并同所在党支部协商将该同志党组织关系转入区文化馆党支部管理,该同志组织关系已于5月份转入区文化馆党支部,并正常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区图书馆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吸纳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加入到党员队伍,图书馆党支部积极督促贺、孟某某流动党员在本馆参加各项组织生活及活动。

问题39.机关党支部委员换届程序不规2022年6月14日,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推荐新一届支部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后,未经党员大会正式选举,直接召开新一届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已召开机关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完善补充。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流于形式。

问题40.开展组织生活会不严肃、不扎实。2020年5月28日机关支部“坚定理想信念 严守党规党纪”专题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与机关党支部书记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内容雷同;机关支部2022年4月5日召开2021年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时,展某某民主测评优秀0票,合格23票,且2022年4月7日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的10名优秀中无展某某,但本人民主评议表支部评定意见为“优秀”;2019-2020年区文化馆党支部未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对照反馈相关问题开展“回头看”,对相关资料查漏补缺,进行严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求许某某同志,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材料中内容相似的地方进行严肃认真的修改,重新形成高质量的对照检查材料。二是已对某某民主评议表支部评定意见进行整改三是经区图书馆自查,2019-2020年区文化馆党支部按照局机关党委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现已对相关资料进行归档。

问题41.对查摆问题整改不重视。区文体广电旅游局2020年、2021年组织生活会部分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通报上年度整改情况,班子无整改落实情况资料。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严肃审核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对局属成员中缺失材料重新撰写、经主要领导审核后再提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我局党组于2023年6月13日在局机关会议室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民主生活会。

问题42.“三会一课”不规范。2021年机关支部2-12月“固定党日”党员大会均未通报到会情况;大佛寺党支部2022年7-12月“固定党日”活动资料无“三会一课”纪实表,签到册签名为机打;高金城纪念馆7-12月“固定党日”活动无报备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大佛寺景区已对活动资料查漏补缺,按照要求补充完整。高金城烈士纪念馆已上报7-12月“固定党日”活动报备表,并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相关业务流程。                 

巡察及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

问题43.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密件与其他文件混存的问题,本轮巡察时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文化馆、大佛寺文研所依然存在;大佛寺文研所对2022年9月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督导组下发的《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清单》中34项安全隐患问题至今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及时修订完善文件收发办理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文件收发规定开展文件收、发、管工作,特别是非涉密和涉密文件的管理,要坚决做到分类管理、专门管理。同时,与文档人员签订保密承诺书,不定期抽查落实涉密文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确保文件管理规范化。至目前2022年9月省安委会驻点包抓督导组下发的《督查反馈问题隐患清单》中34项安全隐患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对大佛寺文研所主要负责人,由党组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

三、注重常态长效抓整改

在下一步整改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对巡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查细照,在把问题查实找准的基础上,结合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主体责任,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深化思想教育和整改落实。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三抓三促”行动,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文旅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断提高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好。二是强化为民服务。主动践行以人为本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做好全区中心工作和文体广电旅游重点工作,全力推进“三抓三促”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千名干部包联千企访诉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制定“一企一策”,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文旅企业经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全面推动全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切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民生小事,使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带头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条例》《准则》,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等方面的约束。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文化旅游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丰富形式,创新载体,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加强干部职工业务培训教育、日常心理健康教育,管好干部,带好队伍,着力打造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落实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主动抓好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四是狠抓重点工作。坚持以党建引领助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充分发挥党委班子整体效能,有效促进各支部落实好基层党建和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紧紧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旅游人次及综合收入增速等重点指标,突出文旅品牌创建、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重点指标任务,持续推动线路全域统筹、景区全域联动、产业全域覆盖、品牌全域整合、市场全域营销、环境全域优化。制定《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扩容增效推动全区第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实施“六大行动”、“四大工程”为载体,调动全区各方力量和资源2023年力促全区接待游客人数达到14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达到80亿元。五是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党组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提升政治能力和领导服务水平。加强与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各处室及市上相关部门的联系对接,深入基层开展“四不两直”调查研究,把为民办实事贯穿工作全过程,全力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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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月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