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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3-15 11:14:19    浏览:0 分享

 

甘州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党支部

关于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五巡察组于2022年2月25日至5月31日对经适房中心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8月23日向经适房中心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党支部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首位,把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及通过问题整改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各项制度建设作为中心党支部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重要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中心党支部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心下属各公司、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中心办公室,由分管办公室的中心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  

(二)抓实责任分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中心党支部先后召开5次支委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将10大类问题细化为33个具体问题,围绕“立行立改、限期整改”的要求,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整改时限和整改成效,以巡察整改为有利契机,进一步统一中心全体职工对巡察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督促跟进、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肃责任追究。中心党支部始终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履行党建责任的重要检验标准,针对整改过程遇到的问题,及时召开协调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度汇报,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对下一步的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至目前,五届区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33个具体问题中除3个问题正在督促整改外,其余3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常态化巩固。在整改过程中,对因问题成因早已存在但未在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抓工作不尽责、问题产生部门及个人有明显履职尽责不到位的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工作约谈、绩效处罚等追责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完毕并形成长效机制。

(四)巩固整改成果。在整改落实中,根据问题难易程度,注重分清主次,提纲挈领,通过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把提高整改效率、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落实与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全面落实,发挥落实整改对中心各项工作的提升和推动作用,实现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办公室整理下发“两个确立”“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及实时更新的应知应会知识内容,通过举行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提升职工对应知应会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流于形式,注册学习人数多,活跃人数少,参与度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自今年5月份起已经将全员“学习强国”学习纳入职工月绩效考核中,采取每月不低于1000分的后台监管模式强化管理,安排专人按月统计职工当月“学习强国”积分情况,汇总后与本人按月进行的绩效考核挂钩,督促全员提高学习参与度。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未结合本企业实际,假、大、空,不紧密、不具体、不到位,中心党支部党史学习教育方案存在简单抄袭区住建局党史学习教育方案现象,工作安排除开展专题学习、红色教育体验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外无其他实质性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责成办公室立即完善本年中心理论学习计划和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在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学习方案和党员活动计划,按照计划抓好日常学习落实;同时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做法,与本单位实际紧密联系,逐步完善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努力改变活动开展无实质性内容的不足。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4.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中“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不扎实,软件资料中党支部审核意见、践诺情况概述、践诺自评结果均为空白,且无党支部评议结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监督考评机制,中心党支部以实际活动成效作为考评依据,加强活动监督管理考评工作。中心党支部决定,在随后召开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书记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自我批评,对分管党建工作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今后加强对党员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效的监督检查及实效评价制度,纳入党员年度考核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5.关于“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反馈的“2017年8月,中心广场立体车库拆分成两个项目,分别以合同价44.2万元和47.3万元由两家公司承建,两个公司为同一法人,存在拆分合同,规避“三重一大”审批程序的问题”整改不力,至今该项目仍属在建工程,相关手续仍未办理,未验收决算,但已于2017年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查工程相关资料及中心、物业公司相关会议记录,按照2017年7月14日中心行政会议纪要,中心广场立体车库封闭及三面翻广告工程由物业公司牵头实施。一是2017年7月8日通过物业公司会议集体讨论方式确定:由山东鼎誉广告设备有限公司实施三面翻广告设备安装工程,工程总价47.3万元;由山东蓝星钢结构有限公司实施车库挡板制作及安装工程,工程总价44.2万元,并分别与两个公司签订工程合同。因施工过程存在工序交叉及相互配合,为便于现场施工管理,三方确定在现场召开协调会,经讨论决定两家公司委托一人担任两家公司的项目负责人,2017年7月6日和2017年7月7日,山东蓝星钢结构有限公司和山东鼎誉广告设备有限公司分别向物业公司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分别授权赵某为代理人,并以两个公司名义担任中心广场立体停车场立体车库挡板制作安装及三面翻广告设备安装工程的现场项目负责人,因此存在两家公司合同签署人及结算人为同一人的情况;经认真核实,山东鼎誉广告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为杨云飞,山东蓝星钢结构有限公司法人为范广磊,并不是同一人。中心财务在在履行合同价款支付时也是分别向两家公司支付了各自的工程款;二是在立体车库正式运营前,物业公司已与甘州区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联系并由该局以特种设备验收规范对该立体车库工程进行了验收登记,于2017年8月3日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于2017年7月7日取得《甘肃省机动车辆停车场许可证》并实施对该立体车库的运营管理;三是责成物业公司牵头、开发公司配合,由财务部收集资料进行固定资产入账处理;四是中心党支部责成物业公司相关人员认真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时任物业公司经理安某某同志、副经理李某某同志分别进行工作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及时的情况对其二人分别进行500元的经济处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6.关于“2013年,中心所属建材公司从甘肃银行取得贷款2000万元,2019年归还100万元,剩余1900万元至今一直由开发公司使用并归还贷款利息。2013年至2021年中心累计连续向银行归还贷款利息共计1173.6万元,而本金1900万元至今尚未归还,中心党支部没有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偿还措施,加重企业负担,债务风险较大” 的问题。

整改情况:2009年至今,开发公司先后筹资购置三块土地并相继开发建设了金安润园、金安水乡、金安丽源住宅小区,三个小区投资额度近10亿元。近年来,受各大金融机构贷款政策的限制,金融机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不予贷款支持。为确保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2013年经中心行政研究决定以金安建材公司名义向甘肃银行贷款2000万元用于项目建设,并于2019年归还100万元本金。受市场因素制约,近年来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部分商业地产空置无法实现销售,既定的开发利润不能实现,开发公司一直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现象,并且近年来我中心已累计为区政府垫付的各类支出资金达1.07亿元,目前尚不具备一次性偿还该笔贷款的能力。鉴于此,开发公司向区政府汇报并经同意,已与河西学院张掖附属医院达成金安水乡宾馆(已建成并空置6年多)整体口头性买售意向,力争2023年6月底前实现宾馆销售并归还此笔贷款,切实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目前开发公司正在积极跟进,就出售前的相关细节进行协商,力争尽快达成出售协议签定工作,实现资产盘活。此问题正在整改。

 7.关于“中心所属开发公司为部分购房者分别从3家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甘肃银行)提供个人贷款担保。其中:从2015年12月至2021年4月期间,50户购房者未能如期偿还个人贷款,导致银行从保证金账户划转国有资金98.93万元进行垫付(其中:联建的金安润园1至4号楼,金安水乡碧水园4号楼的购房者中13人的个人按揭贷款也由开发公司垫付,垫付金额为45.96万元),至今未采取任何清缴措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由开发公司立即与产权登记部门和金融机构沟通协调,通过实施现房产权办理,采取业主抵押房产模式解除开发公司担保责任;二是对法院已经强行从开发公司账户划扣的保证金,指定专人跟踪,采取与购房人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定期催缴和对恶意欠款户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追缴欠款的方式催收欠款。开发公司安排专人负责清缴该类资金,自2022年8月23日反馈问题交办落实整改以来,已通过司法调解强制执行等方式诉讼调解37户,收回资金共计23.4万元,其余欠款正在进行诉讼及申请强制执行过程中。其中14户划扣资金3.37万元,因分户金额较小,公司已向该14户邮寄送达律师催缴函,正在积极协调业主缴纳,力争近期内对尚未诉讼的欠款业主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

8.关于“已售部分商铺欠款长期未收缴。2018年前销售的金安润园2号楼一层车库11、12号(实际用途为商铺),3号楼一层车库01、04、05号(实际用途为商铺),13号楼一层商铺101号,15号楼商铺104、105号等8间商铺已出售,至今欠款23.79万元未收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开发公司牵头、财务部全力配合,立即清查欠款成因,指定专人跟踪追缴,对恶意欠款者采取法律诉讼方式,直至欠款催缴完毕。上述8户应收款合计159.36万元,自2022年8月23日反馈问题交办落实整改以来,已收回欠款10.1万元,累计收回151.95万元;其中3号楼一层01车库欠款74128元,经会议研究决定收回公司另行出售,现已通过法律诉讼将该业主起诉,等待法院开庭。此问题正在整改。

9.关于“已售部分住宅欠款长期未收缴。2017年3月前销售的金安润园11号楼3单元1002室、12号楼2单元701室、14号楼1单元602室、15号楼3单元802室已出售,至今欠款43.69万元未收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由开发公司牵头、财务部全力配合,立即清查欠款成因,指定专人跟踪追缴,对恶意欠款者采取法律诉讼方式,直至欠款催缴完毕。一是4户应收款总计147.9万元,自反馈问题交办落实整改以来,已收回欠款5万元,至目前已累计收回104.85万元(其中通过司法诉讼并正在强制执行2户6.2万元正处于执行阶段;通过退回公司1户并另行出售解决欠款36.88万元)。二是中心党支部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开发公司经理张某、臧某某、王某某三名同志分别进行工作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及时给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情况,分别对三人进行500元的经济处罚;三是通过清查催缴,做到欠款应收尽收,同时制定相应制度措施,明确欠款挂账范围及清理期限,加强对应收账款的监督管理。此问题正在整改。

10.关于“2019年至2020年中心向张掖市金安房地产开发公司收取管理费的过程中,部分管理费用不开发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使用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规定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核算,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2019年1月13#凭证为收取2018年张掖市金安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管理费42万元,已于2018年12月27日开具发票。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此项收入属于2018年,所以将上述发票做入2018年账簿中,款项于2019年1月支付。经过检查2019-2020年中心收取管理费再无不开具发票的现象。2021年7月张掖市税务稽查局对张掖市金安房地产开发公司2018年至2020年的税款缴纳情况进行清查,认定区经适房中心不应再向其下属公司收取管理费,因此此项经济业务自2021年7月之后取消。自此后再无收取管理费的业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1.关于“2019年1月11日支付物业公司垃圾处理费5万元2020年12月30日补发2020年4至11月工资9872元付款审批表上无经办人、财务经理、部门领导签字”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核算,确保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2019年1月11日支付的物业公司垃圾处理费5万元,为支付代收的物业公司经东街社区返还的垃圾处理费5万元,支付款项的用途、金额已请示相关领导,由于出纳员工作疏忽先办理了付款手续,事后已办理补签手续,2020年12月30日补发2020年4月至11月工资9872元,现已补签。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2.关于“2019年1月3日支付张掖市甘州区志讯电子产品经营部金额10083元,无依据、签字,随意支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使用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规定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核算,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经查2019年1月3日支付张掖市甘州区志讯电子产品经营部电脑耗材款10083元,附有合规发票及相关领导同意付款的签字。按照日常支付程序,发票合规相关领导签字后就可直接支付。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此笔费用属于2018年,因此将发票做于2018年12月41#凭证中,款项于2019年1月3日支付,因发票做账时领导已签字。因此支付时再没有办理签字手续。现已将2018年12月41#凭证中有领导签字一页复印件附在2019年1月3日付款凭证中。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3.关于“原始会计凭证中普遍存在发票信息不全,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内容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财务部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使用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规定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核算,确保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因我中心为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发票只允许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自2016年5月1日营改增税制改革以来,税务部门对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严格要求发票信息必须填写齐全,所以在中心账务核算时部分原始会计凭证发票只有付款人名称、纳税识别号项目,由于部分发票金额较小,且是外地发票更换有一定的困难,财务部经与税务部门沟通可以使用。自2022年税务部门规范对增值税发票管理以来,中心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发票入账规定核查取得发票的规范信息,对不合规的发票退回重新开具,以合规、真实、完整的发票审核报销、付款。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4.关于“2019年7月交纳税金会计凭证科目不正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财务制度的学习,严格按照税收核算规定处理会计业务,保证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准确性。2019年7月13#凭证是取得中心广场立体车库厕所用材料款发票,其中404.2元税款是中心垫付,应挂“营业外支出”,该凭证做入“在建工程”科目,2022年1月11#凭证已予以调整。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5.关于“2019-2020年存在提取备用金发放职工工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财务部认真执行备用金管理规定,在今后的支付工作中严格按照财经制度规定,绝不允许违规现象发生。且该员工已与对方达成和解协议,自2020年5月起至今其工资已正常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剩余人员的工资全部以银行卡的方式发放。正对此问题,中心分管领导对相关财务人员和该职工进行严肃批评教育。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6.关于“2020年1月15号凭证用7张过期发票报销购置运动器材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查,2020年1月区住房及城乡建设局召开住建系统运动会,为训练需要,中心购买了跳绳、跳棋等与运动会项目有关的运动器材金额120元。因购买人及财务人员对税务定额审核不严格,未识别出该发票是过期发票,误将上述费用报销支付,现已将上述发票退换为有效发票并进行了账务处理。同时,中心责成财务部组织财务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票据使用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规定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核算。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7.关于“2020年5月凭证中调整账目、补记利息时存在未付原始凭证”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财务部组织人员进一步加强财务业务知识的学习,按照会计法规的规定进行核算,确保会计核算准确、真实、完整。经查证后,按照要求在凭证后附调账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针对以上问题,中心党支部决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部经理郭某某、会计王、出纳员杨某某三名同志进行工作约谈并对杨某某同志予以通报批评。通过清查整改,进一步提升中心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财务规范管理意识和自身业务技能,真正实现财务工作岗位有职责、行为有准则、办事有制度、管理有规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8.关于“2020年以来共计报备婚丧喜庆事宜9人,报告表中办理事由、宴请范围及人数、宴请标准均为空白”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甘州区党员及公职人员操办婚嫁喜庆丧葬事宜的规定》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操办婚嫁喜庆丧葬有关制度规定的报告事项填写、加强日常监管,加大结果督查和违规问责处罚,严格落实个人事宜报备相关规定,彻底杜绝报备不规范的问题。2022年下半年开始已按照《甘州区党员及公职人员操办婚嫁喜庆丧葬事宜的规定》制定出中心人员个人事项报备审批表,落实报备制度并强化督查,杜绝违规行为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9.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中心未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集中领导、分级管理”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开展中心党建工作,结合中心实际制定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党员管理制度、规范化开展党内活动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等,进一步以制度强化和落实中心党支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管理,强化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员管理制度尤其是日常行为的监督管理,彻底扭转党员管理“宽、松、软”的现象。同时,立即安排以支部副书记为牵头人、办公室积极配合制定符合中心党支部实际情况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依照责任清单履行各自工作职责针对此问题,中心党支部决定对班子成员进行集体约谈,对办公室负责人、党建工作责任人在随后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做出批评与检讨,尤其对办公室就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以后的党建工作严格按照党建标准化手册的要求执行,不得打折扣、搞变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0.关于“2020年廉政谈话中存在非党员的班子成员对党员进行廉政谈话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办公室认真执行廉政谈话范围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廉政谈话人员范围和谈话对象。针对此问题,中心党支部对党建责任人提出严肃批评。办公室立即对廉政谈话资料进行认真梳理,在相关会议上对廉政谈话范围予以确认,今后严格按照定的谈话范围履行廉政谈话。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1.关于“党员干部管理不严格。未严格按照《甘州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借(抽)调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要求借(抽)调干部,2名被抽调干部未办理借(抽)调手续”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上级部门借调人员,立即由办公室牵头办理借调手续,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办公室已与上级部门进行了沟通,尽可能减少随意抽调人员的现象发生。今后对借调人员要中心办公室出具“借调人员审批单”,未履行借调手续的人员一律拒绝执行。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2.关于“阵地建设不完善,党员风采栏目空白,学习园地未更新,心得体会还停留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党务工作人员强化对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的学习,严格按照手册要求及时更新阵地内容;二是与时俱进抓好对时事政治的学习,与中央、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保持一致,做好党建工作的日常开展和落实,彻底根除党支部活动阵地建设不规范等问题。现已按照基层党建标准化手册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了党建阵地建设,力求此项工作能够切合实际、有新意。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3.关于“对党员队伍建设缺少规划,2019年至2021年3年未发展党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关于规范发展党员的具体措施、步骤及要求,严肃开展发展党员工作杜绝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不规范的问题。

支部把培养和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年度党建工作,召开支委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把入党关口,杜绝“带病”入伍,认真落实中共甘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党建工作要点》的通知,对2021年发展的1名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备案工作2022年吸纳1名同志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此问题正在整改。

24.关于“谋划党建工作少、破解党建难题不主动,党建工作内容不丰富,载体创新不够,党建工作无特色”的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上述问题,中心党支部认真讨论研究,依托“三会一”及“固定党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详细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和活动计划,在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认真谋划契合单位实际的活动,丰富党建工作和支部活动,将研究党建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落实。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5.关于“2020年、2021年党建工作记录薄均由非党员干部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通过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级党组织沟通,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开展支部党建工作;自20228月份开始,配备具有党员身份的党建工作人员从事中心党建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6.关于“2020年党建工作记录薄中支部委员登记表、党员登记表未填写,2021年党员登记表中记录党员21人,实际党支部共有党员25人,且党员增加减少情况、党费缴纳情况填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加强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和党章规定的党支部的职责等方面的制度学习,加强对党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现已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开展中心党建工作,规范党建工作记录同时,党建工作人员的工作成效按月进行制度化考核并体现在当月绩效工作结果中。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7.关于“支部委员会委员为5人,但2021年记录中支委会应参会人数为10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党支部责成党建工作责任人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开展中心党建工作,进一步提升中心党建工作标准;二是进一步严肃各项会议所承担的职责,严格区分会议范围、参会人员、会议议题,杜绝各类会议混开的错误做法,进一步规范中心各项会议制度落实。已严格区分会议范围、参会人员、会议议题,按照相关会议制度提请并召开中心各类会议。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8.关于“党支部引领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关心、关爱职工不主动不积极,工会工作滞后,职工普遍反映工会未开展过任何活动,工会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工会法》、《基层工会工作条例》及上级部门要求规范开展工会、妇女等群团组织工作,按照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不定期召开职工大会收集和讨论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为企业的健康长足发展建言献策每年研究一次职工思想状况并形成报告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领导和支持,经常性的开展各项积极向上的文体、知识竞赛活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进一步增强职工主人翁意识,广泛征求全体职工意见建议,为中心各项事业健康长足发展建言献策。已按照上级部门对工、青、妇各项工作规范开展的具体要求组织并开展工作,进一步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参谋助手作用培养。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9.关于“2020年5月29日组织生活会只有1人进行对照检查,其他支委委员没有对照检查和党员互相评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办公室严格按照本轮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制定详细《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并上报审核,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会议确定的实施步骤逐项开展学习研讨、意见征求、谈心谈话、撰写检查材料,坚决杜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浅尝辄止、蜻蜓点水,强调客观原因多、查摆主观问题少,剖析问题不见人见事批评别人时不痛不痒敷衍了事的老好人思想,敢于揭短亮丑,切实把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的动真格、见实效,认真负责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针对此问题,支部决定对分管党建工作领导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约谈,责成党务工作人员做出书面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出现此类问题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0.关于“2021年2月7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无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办公室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撰写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实施步骤逐项开展学习研讨、意见征求、谈心谈话、撰写检查材料,认真落实“实事求是、开门见山、只找差距、不谈成绩”的会议原则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于2023年3月3日召开了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1.关于“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问题台账中支部班子存在5个问题,而支部班子检视剖析材料中自查问题为三个方面10个问题,存在台账问题与检视剖析材料查找问题不一致问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台账中仅有党支部班子和14名党员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7名党员未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办公室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会议程序和要求,制定实施方案,结合谈心谈话梳理出的问题,交办支部班子成员对照职责撰写检查材料开展深刻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据实全面做好会议记录,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履行的程序和内容。对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进行约谈,分管党建工作的副主任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办公室责成党务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书面做出检讨,在今后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2.关于“2019年党员民主评议表上无党支部评定意见,2020年民主评议党员无党员民主评议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中心党支部责成党建工作人员通过经常性的自主培训学习不断加强自身业务知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逐级进行约谈,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的工作标准及要求规范化开展党建工作,自2022年起已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落实党员评议工作并针对个人表现签注支部评议意见。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3.关于“2019年仅3月、8月、10月有党课活动记录,2020年仅7月和12月有党课活动记录,2021年全年无党课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对党员参加各种党内政治生活进行签到考勤和全程记录,建立党员管理、教育、学习、监督、考核等长效机制,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认真梳理党建工作的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发力点,增强工作的针对性、目的性,把队伍建设的更有战斗力、凝聚力;加强党务工作队伍自身建设,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队伍的能力水平;进一步规范党建记录工作,把落实情况与党建工作具体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挂钩,对标《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的规范性要求,按月核查党建记录规范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通过制度约束规范党建记录缺失、不规范等错误行为。在巡察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班子全体对照自身担负的委员职务及应行使的职责作出书面的深刻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利于今后自己在支部内的职责发挥更明显、更具有先锋示范作用;中心办公室本年度已经严格按照《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的规范要求开展中心党建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中心党支部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巡察成果。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在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考核中的权重,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分级负责到位、执纪履职到位、监督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加大问责惩处力度,促使中心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二)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中心党支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对区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照单认领,逐条抓好整改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源头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切入点,加快制度规范化建设,把解决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对已经制定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再一次进行实践检验,加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严肃性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提高规章制度执行力、约束力。

中心党支部将以本轮巡察整改为提升自身工作的契机,强化巡察整改宣传、落实、监督工作,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队伍素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严肃认真对待,深刻剖析反思,全面举一反三,坚决落实推进,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把解决问题和创新体制机制、促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巩固和强化巡察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使中心各项工作实现质的提升。我们将虚心、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高质量、严要求完成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欢迎干部职工及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环路112号金安苑住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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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月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