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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甘州区兴达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3-03-15 10:02:23    浏览:0 分享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兴达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

关于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2年225日至531日对区城投公司党支部开展常规巡察,8月23向区城投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区城投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2022823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公司党支部及时研究成立由支部书记、总经理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支委会议严格对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和五届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问题整改上来,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扛牢主体责任,主动认领问题,紧密联系实际,从严从实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按期全面彻底完成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推动党的建设和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是细化任务分工,压实整改责任。公司党支部印发《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张掖市甘州区兴达城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4类37个问题进行梳理汇总,结合公司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清单10份,具体整改措施53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举措,确保“事事有人抓、条条有整改”

二是统筹协调推进,落实整改工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研究、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集中精力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各分公司、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落实整改举措,做到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进展情况坚持一月一汇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14类37个问题,其中2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剩余8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公司主要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工作约谈4次,分管领导与分公司、部门负责人工作约谈9次。

抓好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效。领导班子在抓好问题全面整改的同时,坚持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坚持边查边改,深刻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强化建章立制,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坚持做到具体问题与面上问题、问题销号与建章立制、眼前整改与长远管束三个相结合,标本兼治,切实扎紧制度的笼子,从根源上堵住滋生问题的漏洞,做到工作推进到哪里、制度就覆盖到哪里,问题出现在哪里、制度就完善到哪里,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2022年11月3日,区城投公司党支部召开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组织生活会,公司领导班子认真分析根源症结,细化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区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党组织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如:2020—2021年,对下属子公司政治理论学习抓得不紧,子公司政治理论学习只注重于传达支委会和党员大会内容。

整改情况:公司党支部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按照公司党支部年初制定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每周六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及文件精神,深学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部署上来,做到贯穿始终、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关于“党组织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如:公司制定的党员、职工学习计划没有及时下发各子公司执行。

整改情况:综合办公室已将2022年度政治理论学习计划下发至各分公司、部门,并将每周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下发至工作群,要求负责人及时进行传达学习,并监督做好学习笔记。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关于“党组织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政治理论学习时间、人员、内容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的问题。如:各子公司党员、职工的学习无人监督,致使效果不够明显。

整改情况:综合办公室每季度末将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收集,呈公司党支部学习委员进行调阅。同时,将党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列入各分公司、部门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年中和年末进行督查考核。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网络舆情监控存在漏洞。”的问题。2020—2021年期间,公司没有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省委和市委、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及重要决策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建设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专题部署会议和分析研判会议,积极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十个论述,坚决将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建设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安排部署会议,强化主体责任,明确要求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三是每季度按时向区委宣传部上报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报告,6月20日向区委宣传部报送半年度及年终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自查报告。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网络舆情监控存在漏洞。”的问题。如: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不严格,信息发布底稿只有两人审核。

整改情况:对公司发布的新闻稿件严格落实“三审”制度,信息发布审核人员已由原先两人增加至三人,信息发布初审由各分公司、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信息编辑人员负责,复审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负责,终审由分管领导负责,加大了信息发布的审核力度,提高了公司发布信息的整体质量。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6.关于“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作用发挥不够,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张掖市滨河新区商区广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2016年3月取得立项批复,2019年9月开工建设,至今未完工投入运营。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召开上半年工作总结会议,总结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安排部署下半年推进计划,进一步加快推动商区广场项目建设进度。二是通过会议强调、谈心谈话等方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项目建设。三是项目专班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截至目前,地下商业及人防主体封顶,地面广场配套工程已全部完成,防水施工、主体顶板回填砂夹石完成90%,正在进行广场花池防水施工及北口铺装、花池种植土回填。四是综合办公室每月对公司重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督查,及时将督查情况进行反馈交办。此问题正在整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7.关于“党组织依靠制度管人管事意识淡薄,各类管理制度不全面,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如:《“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空泛,操作性不强(没有确定会议研究开支的额度)。

整改情况:公司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区组发〔2022〕31号)、《印发〈关于区属国有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把关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区组发〔2022〕38号)和《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引(试行)》等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增加“凡公司借支资金,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做出决定。”已报支委会研究通过。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8.关于“党组织依靠制度管人管事意识淡薄,各类管理制度不全面,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如:《薪酬制度》中无施工补助考核与发放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设计方案》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公司于2022年3月起停发技术人员施工补助。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9.关于“党组织依靠制度管人管事意识淡薄,各类管理制度不全面,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如:依据城投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设计方案》规定,该公司于2021年2月28日,给所属恒泰养老基地9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106243元;给滨河新区房产开发公司13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124973元,给广告公司4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45365元,给天成建筑公司3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63662元,给城投公司7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105798元,给物业公司11名职工发放2019年绩效工资90890元,但未报请区政府批准。

整改情况: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设计方案》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方案和制度执行。根据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设计方案》已将2019年职工绩效工资情况上报区财政局报备。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0.关于“党组织主观能动性不够,对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公司开发的德和园小区1#、8#、9#、10#、12#、13#、15#、16#、17#共九栋住宅楼因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导致住户长期未能办理房屋产权证,群众反映比较激烈。

整改情况:一是已办理完成德和园小区1#、8#、9#、10#、12#、13#、15#、16#、17#住宅楼不动产权证。二是安排专人与德和园住宅小区未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的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接,督促施工单位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及时补充完善工程资料。至目前,15#、17#住宅已办理完成竣工备案,8#、12#楼因资料员离职后部分资料丢失,现正在补充整理,1#、9#、10#、13#、16#楼资料已整理完成,邮寄勘察公司盖章,竣工验收手续正在积极办理。此问题正在整改。

11.关于“党组织主观能动性不够,对群众反映关注的热点问题解决不力。”的问题。班子创新发展不足,2020—2021年除政府公建项目以外,无自主建设项目。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领导班子通过会议、考察、调研等方式制定区城投公司2023年计划包装申报项目清单,加大自主开发项目建设,保障公司长期发展。二是公司成立项目管理部,制定工作职责,负责做好项目储备特别是重大开发项目谋划。三是自主开发项目博馨苑住宅小区已完成1#、2#、3#和4#楼主体封顶,已办理预售许可证。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20年1月7日,物业公司使用现金缴纳电费共两笔,金额64635.87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会基础知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财务现金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现金结算,大额度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完成。规范财务收支,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20年2月,养老基地使用现金发放慰问金12800元,2021年使用现金发放慰问金435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财会基础知识、《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强财务现金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现金使用范围进行现金结算,大额度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账完成。规范财务收支,坚决杜绝坐收坐支,有效防范资金风险。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4.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招商融资部部长肖某某2019年12月26日-28日出差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80元;公司总工赵某某2020年1月5日至1月8日出差至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120元;工程部技术员程某某2020年5月26日出差至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40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对《甘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再次认真学习,严把审核关。二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对肖某某2019年12月26日—28日出差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80元、赵某某2020年1月5日至1月8日出差至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120元、程某某2020年5月26日出差至兰州超额报销交通补助40元已清退,并对相关责任人展某某进行工作约谈。三是加强管理,今后将严格审核出差审批单等凭证附件,规范差旅费报销,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5.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超范围使用现金,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20年3月11日至3月14日,材料公司经理梁某某、业务部副部长王某某、司机张某某出差至武威、甘谷、白银、庆阳、临洮,除报销3月11日-14日加油票4张共计1212元外,还报销2月29日(1张),3月25日(2张)加油票共计615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财务审计部和综合办公室工作人员学习《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加强管理,综合办公室加强对车辆报账管理,严格按照制度流程规范整理原始凭证、小票及登记记录。三是财务审计部加强对报账流程进行审核,确保程序规范,手续齐全。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6.关于“财务监管不严,大额支付随意。”的问题。城投公司2020年1月支付工程款3笔共1250万元,缴纳土地出让金140万,均未上会研究;2020年5月支付新乐小区管委会借款1600万元,无任何会议记录;2021年2月,房产开发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201万,材料公司支付材料款2笔共41万、天航商贸公司支付材料款50万,天城建筑公司支付材料款2笔共320万,无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二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公司借支资金,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经理层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三是在资金支出上强化监管,实行逐级审批,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政策、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风险管控措施。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7.关于“财务监管不严,大额支付随意。”的问题。2020年10月28日恒泰养老基地采购电视、冰箱、床等固定资产221391元,无询价采购手续;房产开发公司购置音响、话筒等宣传设备46110元,无询价采购手续;城投公司2020年10月12日购置办公桌椅及文件柜3080元,无询价采购手续:广告公司2020年1月19日购买台式电脑、相机镜头42539元,无询价采购手续。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财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知识。二是结合公司实际,综合办公室制定内部采购制度,切实防范经营风险。三是修改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凡公司借支资金,无论金额大小,经支委会研究讨论后,经理层作出决定,并做好会议记录。在资金使用支付上及时提交会议研究确定,严格执行支付流程,加强原始凭证搜集、审核,采购程序合法合规,确保附件齐全、管理规范、支付安全。四是严格按照公司采购流程及规定进行办公用品等相关物品采购,对相关手续认真审核,加强管理。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8.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保值增值效果不明显。德和园小区住宅空置17套,面积1816.15㎡。”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积极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积极联系施工单位以抵顶工程款方式化解债务并处置闲置资产,截至目前,已办理完成13套住宅抵顶相关手续,剩余4套已与相关施工单位协商抵顶,抵顶下账相关手续正在办理。此问题正在整改。

19.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保值增值效果不明显。德和园小区商业门店空置面积10031.56㎡,玉水商业街商业门店空置面积2547.28㎡,恒泰养老基地商业门店空置面积8355.71㎡,原甘州区计生服务站办公楼空置面积2160.96㎡。人民公园商业门店空置面积560.56㎡。”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积极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制定空置住宅、商业门店、办公楼清盘计划和清单,任务到人。三是开发公司和甘泉府公司加大空置住宅和商铺销售、租赁宣传力度,在符合公司租赁政策前提下,积极寻找租赁客户,已完成原甘州区计生服务站办公楼的租赁;人民公园空置商业门店已销售437.44㎡,剩余已全部抵顶工程款;已销售德和园空置商铺1127.36㎡,部分空置商铺已进行工程款抵顶,销售部积极宣传,对剩余空置商铺进行销售或租赁;公司充分利用闲置资产,将养老示范基地爱心公寓4#楼二层商铺改造为办公楼,由城投公司办公,原办公楼出售水务集团,同步甘泉府公司加大对养老基地商业门店租赁力度。此问题正在整改。

20.关于“国有资产长期闲置,保值增值效果不明显。”的问题。恒泰养老基地共设置养老床位1000张,未运营床位728张。

整改情况:恒泰养老公司正积极与甘州区民政局对接增设养老床位事宜,待床位审批完成后,启动护理区1层,自理区2层,失智区1层运营;加大居家式养老的招商力度,正在积极寻找有实力的合作伙伴,对居家1#楼和居家2#楼进行装饰装修,择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稳步推进旅居式养老,进一步盘活国有资产,增加企业经营收益。与区医投公司加强项目合作,成立张掖颐道特色医疗康养中心,打造养老示范基地医养康养服务中心,至目前已签订合作协议,正在进行康复理疗中心8号楼装饰装修。此问题正在整改。

21.关于“集体债权应收未收,长期挂账。2020—2021年期间,德和园小区商铺物业费欠款26571.5元,住户物业费欠款785729.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物业公司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做好物业服务,做到合理合法催收物业费;二是通过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发放物业费催收通知书等形式,了解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通过解决业主实际问题,督促其配合物业尽快缴纳物业费。截至目前,德和园小区商铺物业费欠款已收21912.3元:住户物业费欠款已收:379885.8元。三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建立健全收费跟踪机制。已对部分拒绝缴纳物业费业主送达律师函催收物业费用。此问题正在整改。

22.关于“集体债权应收未收,长期挂账。德和园小区出售住宅房屋未收回金额3261945.19元,德和园小区出售商业门店未收回金额38577251.11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发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民法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建立健全收费跟踪机制,制定任务清单,责任到人,盯死看牢,按时间节点上门催收租金,加大资金回笼力度。二是对德和园小区出售住宅房屋和商业门店未收资金进行清查核算,通过工程款抵顶已完成住宅房屋下账200万元,商铺抵顶1700万元,并办理抵顶手续。三是对拒绝缴纳房款的部分业主已送达律师函催收房款。此问题正在整改。

23.关于“集体债权应收未收,长期挂账。”的问题。德和园幼儿园2019年租金未收回100000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发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民法典》《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于9月9日收取德和园幼儿园2019年租金5万元。剩余5万元因疫情影响,10月未能缴纳,待幼儿园开园后正常缴纳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

24.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超批复内容建设。”的问题。甘州区八声园城市小游园项目,已投入使用,未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于7月12日组织开展城投讲堂,加大员工业务培训,做到熟知项目手续办理流程。三是公司成立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着重从项目的规划、可研、初设等阶段抓起,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至目前,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5.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超批复内容建设。”的问题。张掖市流泉公园建设项目已基本建成,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双塔丝绸之路文化村项目2019年开工建设,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二是于7月12日组织开展城投讲堂,加大员工业务培训,做到熟知项目手续办理流程。三是公司成立项目管理部,在项目建设中严格贯彻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着重从项目的规划、可研、初设等阶段抓起,依法依规办理项目建设手续,并及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至目前,已完成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6.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超批复内容建设。”的问题。张掖市流泉公园建设项目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区发改局立项批复的建设规模内容中无该工程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流程,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二是已于7月13日组织开展城投讲堂,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做到熟知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和招标投标知识。三是公司成立预决算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招标投标,对全公司各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制定预决算中心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已通过公司支委会确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7.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程序不规范,超批复内容建设。”的问题。甘州区八声园城市小游园项目中标通知书取得时间2020年11月23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1月9日。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流程,严格落实招标投标制度。二是已于7月13日组织开展城投讲堂,对公司员工进行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做到熟知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和招标投标知识。三是公司成立预决算中心,今后将严格按照流程对合同签订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制定预决算中心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并已通过公司支委会确定。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28.关于“超职数配备管理人员。”的问题。如:城投公司财务部现有职工2人,但配备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1名,财务部副部长1名;甘泉府公司现有职工5人,但配备2名副经理,1名业务部长;卓实建筑安装公司现有职工2人,但配备经理1人,副经理1人。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学习《甘州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提高公司领导班子及全体员工思想认识。二是综合办公室认真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查,对不符合职数规定配备中层管理人员情况及时调整,已通过支委会研究,免去甘泉府公司白某某副经理职务。三是根据公司人员调整和部分人员自动离职,财务部财务总监兼财务部部长展某某已免去财务部长职务,任城投公司财务总监;财务部副部长王某某同志已自动离职。卓实建筑安装公司现有职工7人,符合国有企业中层人员的职数配备5至10人设1正1副的标准。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9.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2020年5月21日召开的组织生活会上,党员只进行了对照检查,没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整改情况:2023年3月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会议中各位党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党务工作者根据会中各位党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建议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完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党支部进行监督,保证意见建议整改取得了实效。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2020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召开之前,支委会没有研究部署。

整改情况:根据安排,2023年2月组织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3月组织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会议召开前,支委会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认真研究讨论相关流程,并根据组织生活会制度进行安排部署,认真制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及会前学习计划,明确基本要求、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精心组织学习、认真查摆存在问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明确问题整改时限及责任人,实行对账整改销号。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1.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1月16日党员大会上,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程序不规范,将群众推优,党员大会推荐混合进行,非党员参加党员大会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综合办公室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甘肃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党员发展流程中,坚持标准程序,杜绝将群众推优,党员大会推荐混合进行,非党员参加党员大会表决。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2.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规范。”的问题。2020年1月16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大会上,通报实际到会人员25人,收回选票26张,但会议记录及选票统计表上为23张;2020年9月4日,在确定发展对象党员大会上,通报到会人员27人,收回选票27张,但会议记录及选票统计表上为25张。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综合办公室党务工作者学习《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甘肃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在党员发展流程中,坚持标准程序,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程序关、质量关,全面提升党员发展质效。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3.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20年3月-2020年9月期间,支部书记调走,党支部一直没有增补委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甘肃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加强党建业务培训,提高党建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精神,2022年4月,支部书记赵某同志调走后,及时向国有企业党委上报增补张某同志为支部委员的文件。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精神支部委员调整后及时增补委员。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4.关于“城投公司党支部现有党员17人,其中城投公司9人、物业公司3人、恒泰养老基地3人、但一直未设立党小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甘肃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专题学习,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精神,党务工作者对公司党员情况进行自查,根据公司人员岗位调整,各分公司党员未超3人,暂不设党小组。三是今后将加强党员管理,在符合条件的分公司、部门及时设置党小组,并充分发挥党小组职责。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5.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20年、2021年党支部没有研究群团组织工作,团支部、妇委会、工会没有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明确职责分工,由宣传委员李某同志分管团支部、妇委会和工会工作。二是对团支部、妇委会和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和活动经费进行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严格遵照执行。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6.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20年、2021年没有研究提取党建工作经费。

    整改情况:一是已组织综合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学习《关于区属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区组发〔2022〕31号)和《区属国有企业重大决策事项清单指引(试行)》文件精神,及时对本年度党建工作经费提请会议研究通过,建立党建工作经费台账。二是财务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党建经费标准,严格按程序进行支出。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7.关于“党务工作不规范,群团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2020年6月推选全区优秀党务工作者中,只是召开支委会进行了确定,没有召开党员大会民主推荐和公示。

    整改情况:已组织综合办公室党务工作人员对《甘肃省国有企业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进行学习,完善推优工作流程,杜绝发生此类问题。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巡察工作整改以来,公司上下能立行立改,对号入座,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通过巡察整改,使公司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切感受到了巡察监督是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次政治体检和廉政体检,是对每名党员干部职工的关心和爱护。同时,也使公司各项工作制度执行更严格、经费管理更规范,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和精神状态有了一个质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和五届区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的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更加坚定整改决心和勇气,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为加快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持续整改,确保整改落实效果。公司将以此次巡察反馈意见为契机,充分认识不足之处,指导开展日后工作,使工作更加完善。对现阶段仍未整改到位的6个问题,公司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环节,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到位。对已整改完成的31个问题,公司将不断优化工作方案,巩固整改成效,防止工作出现反弹现象。公司将继续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着眼全面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力度,落实常态,建立长效机制,毫不松懈地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落实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组织者、执行者的职责。二是筑牢思想防线,以党的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优良传统教育等为重点,强化思想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三是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监督。    

(三)聚焦主业,深化责任担当意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坚决贯彻落实执行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国企职能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城投力量。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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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段月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