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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龙渠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2-07-29 16:24:34    浏览:0 分享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于2021年3月26日至6月30日,对龙渠乡党委所辖的12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并于9月28日向龙渠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龙渠乡党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乡党委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不遮掩、不回避,整改落实到人到岗,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效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迅速动员部署,研究落实意见。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乡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形成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压紧压实责任,坚决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意见和整改任务要求上来,全力以赴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站办(中心)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站办(中心)、整改时限的要求,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时限制”的整改落实机制,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三)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制定《中共龙渠乡委员会关于四届区委第七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巡察龙渠乡党委所辖村级党组织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清单,明确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方法步骤,逐条对照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整改过程实行挂牌销号管理,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对行动迟缓、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村党支部和个人及时督促提醒,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四)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把点上具体问题与面上共性问题相结合,把思想认识与贯彻落实相结合,把问题解决与建章立制相结合,把整改任务与长远机制建设相结合,从“面”上挖掘“根”上的问题,从个别中发现共性的问题,以小见大,把握规律,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实效和成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突出问题,全面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白城村党组织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的谋划能力不强,思想认识满足于已有现状,产业结构单一,效益差,人才保障短板,举措聚焦力度锐减,脱贫致富成效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切实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摆在优先位置,充分发挥村“两委”和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挖掘产业、文化等资源,以增加群众收入为目的,激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多渠道提升群众收入水平。二是乡党委班子成员通过听取介绍、座谈讨论、实地调研等方式,鼓励白城村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模式,在现有红提葡萄产业基础上,调整大棚种植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具有村域特色、市场前景广阔的鲜食高端葡萄产业,进一步壮大村集体收入,促进群众增收致富。三是依托龙渠乡墩源中心村党委,以座谈交流会、交流研讨的方式学习先进经验和帮扶指导,切实实现以强带弱、以点带面、抱团发展、整体推进的发展格局。四是从改善拓宽村党组织的文化结构、年龄结构等方面入手,在本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乡贤能人中有计划后备一批文化水平高、有一定致富能力和水平、热心服务群众的后备干部。五是扎实推进扶志与扶智相结合工作,通过“请进来讲”和“走出去学”相结合的方式,增强脱贫户对相关政策的理解,帮助其树立勤劳致富的正确观念,避免“等、靠、要”思想,并通过技能培训、介绍务工等措施,切实提升脱贫户致富能力。六是组织白城村社干部对白城村集体资产进行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同时加大上级部门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督促入股企业按期分红,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

2.关于“村‘两委’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不够有力,对化解村级债务重要性的认识不高,有效措施不多,村集体债务过大,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负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张掖市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提标倍增”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在督促各村大力发展玉米制种、特色林果业等产业的同时,鼓励三清湾村、头闸村、白城村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入股甘肃神农珍稀菇业有限公司,8%的入股分红资金已足额打入村基本账户。二是持续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目前,12个村共清理核实农村集体资金8714194.22元、资产26294675.8元、资源65414.18亩,切实为乡村建设行动和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三是以申请注册成立甘州区龙渠乡下堡村集体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试点,引领和带动各村以固定资产入股、土地流转发包、农业社会化服务、农特产品经营等为主要形式成立村级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常态化组织党员、群众代表和村社干部外出观摩学习,有力有效提高思想认识,开阔发展眼界,拓展致富思路,振奋干事创业精神。四是严格《龙渠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相关要求,组织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对村级财务和住宅小区账务进行核实,并逐项分析收支情况,指导相关村科学制定化债计划,明确化债责任人及化债时限,切实提高村级债务防范和化解能力。

3.关于“个别村党组织在维护群众利益方面,组织作用发挥不力,尤其在处理制种公司拖欠群众玉米制种款的问题上用力不足,处理方法简单,群众意见比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把玉米制种公司进入关口,督促全乡12个行政村均选定3A及以上玉米制种企业,签订玉米制种服务合同,确保年底制种玉米款及时足额兑付。二是定期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并积极与甘州区人民法院对接,协调加大执行庭执行力度,加快解决制种公司拖欠群众玉米制种款的问题。三是以召开村社干部例会、社员大会等形式,告知群众拖欠制种款的问题属合同纠纷,须通过法律渠道依法解决,对部分意见较大群众,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全力做好群众情绪疏导和维稳工作。四是加强对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工作业务知识的培训,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督促其发挥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4.关于“村党组织普遍存在抓党建与抓产业双向互促方面谋划不足,对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思考不够,党支部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用清单、晒亮点、查不足、谈体会”活动,持续深入开展乡村振兴“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党员群众代表赴高台县、临泽县等地观摩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并召开村级座谈会,对新胜村、高庙村、白城村、墩源村产业结构调整和脱贫后发展目标及方向进行讨论,确定发展思路。二是教育引导新胜村、高庙村、白城村、墩源村转变党组织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制定党建引领村级集体经济“提标倍增”行动实施方案,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引导村“两委”班子成员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全面整合规范资产资源,同时积极发展经营性项目,引导社会力量注入对村民信息服务,通过信息指导,及时向村民提供市场需求、产销动态、价格行情等方面信息,切实提升村级党组织引领群众致富能力。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5.关于“个别村党组织在收取扶贫资金分红方面,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足,成员履职不力,监督缺位、错位、滞后现象比较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党委以定期工作调度为抓手,切实加强对相关村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同时对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工作提醒,切实压实村党组织负责人主要监管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农户扶贫分红资金按时发放。二是乡纪委责令相关村党组织主动介入,积极催要扶贫分红资金。对拒不按协议要求兑付的合作社,引导农户采取法律途径合理合法解决。三是定期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强化村级监督委员会成员教育管理,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三资”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同时定期对合作社收支情况与票据进行查看,严格收支管理,确保监督及时到位。

6.关于“头闸村对低保申请审核把关不严,动态管理不到位,对家庭经济条件发生变化的群众未适时核减。下堡村、高庙村在申报临时救助、灾害补助资金时不细心,导致群众应享受的补助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措施,严格要求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落实一、二类低保对象一年一评议,三、四类低保对象半年一评议工作机制,对家庭条件、人口等发生变化的低保对象及时、准确做调整变更,有序推进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二是常态化开展乡村社三级干部进村入户走访,及时掌握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对因疾病、灾害、意外等情况造成的生活困难,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及时予以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同时规范临时救助档案资料收集,做到救助对象申请要件齐全、资金发放准确。

7.关于“三清湾村、头闸村等小区账务与村级财务相混,账务清算不及时、不公开,侵害群众知情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组织村社干部和财务人员参加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和乡党委、政府举办的财务管理工作专题培训班,对农村财务管理法规政策,村级账务处理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二是严格落实《龙渠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下发问题整改督办单,组织三清湾村、头闸村村社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小区住户代表对账务进行清理、分设,并通过召开会议、张榜公示的方式对相关村级账务进行公示公开。三是聘请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对12个村财务进行审计,进一步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

8.关于“被巡察12个村普遍存在账面银行存款金额与银行对账单金额不符、白条列支、坐收坐支、以收据顶替税务发票、发票开具不合规、大额资金收取无进账单及大额支出无民主决策会议记录等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邀请区农村经营指导站业务骨干、专业财务审计机构会计和法律顾问对乡、村、社财务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切实提高村级财务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二是已将涉及的所有账务收入、支出、应收款、应付款全部纳入村基本账务核算,并组织召开村“两委”会议,对账务进行分设,会计进行账务调整,目前全乡12个村账账相符。三是严格落实《龙渠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联审复核审批原则,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研究确定,严把财务报账审批程序,坚决杜绝白条列支等问题发生。

9.关于“三清湾村、白城村、新胜村在集体土地、商铺门店等集体资产出售出租时不履行民主决策机制,不按要求公开招投标、规范签订合同,导致村集体利益受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程序,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透明度,真正把集体资产(资源)购建、出售、处置和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加强《龙渠乡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力度,按照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从严把关工程招投标等手续,明确招投标方案必须履行民主程序确定,招投标相关资料报乡经济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备案,确保各项程序合法合规。三是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资源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机制,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后决策执行。

10.关于“三清湾村六社原任社长李某某不正确履职,导致群众2017年玉米制种款491276.8元未及时兑付,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对三清湾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核实相关具体情况,责成村“两委”就“2017年玉米制种款491276.8元未及时兑付”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同时督促三清湾村“两委”积极与李某某沟通协调,针对玉米制种款如何兑付制定具体可行还款计划,逐步兑付玉米制种款。二是加强对村社干部的日常管理,组织村干部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听廉政党课、看廉政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村干部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提升廉洁履职能力。三是由乡纪委牵头,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规范监督。

11.关于“三清湾村未及时处理原党支部书记担任村干部期间其弟张某某长期超面积占用村集体土地、不缴纳租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三清湾村积极与张某某沟通,退还村集体用地,缴纳下欠资金,维护村集体权益。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组织村干部开展常态化党纪法规学习、听廉政党课、看廉政教育片、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村干部深化为民服务宗旨,提升廉洁履职能力。三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议事、决策、监督、管理各项制度,不断引导村“两委”正确履职,积极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财产及时进行清理清查和使用情况公示,避免因群众不知情而造成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等问题。

12.关于“三清湾村六社原任社长武某某向接任社长李某某移交财务手续时将社集体资金1万元抵扣武某某和李某某私人借款,村“两委”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对三清湾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核实相关具体情况,责成村“两委”要充分发挥主体监督职责,强化村级“三资”管理。二是加强村干部教育管理,更好运用和发挥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性组织乡村社三级干部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和廉政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提升为民服务宗旨。三是进一步明确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监督内容、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充分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职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报告,及时督促整改,确保“三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3.关于“龙首村2020年玉米制种前期地亩数与制种公司结算地亩数相差40.87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责令龙首村召开村民大会,就相关问题向群众作出解释,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二是对龙首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大对村社干部的管理力度,提升“两委”班子工作能力,从根源上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三是要求村委会在每年与制种公司签订种植合同后,及时召开社员大会、社员知情会等,事前对群众关心的制种地亩数、种植方案等重要种植信息情况予以公布沟通,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14.关于“白城村党组织对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集体土地出租过程中存在租金不及时收缴,不签订合同。”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村“三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并完善健全三资管理台账,分别在省“三资”操作平台和农业部清产核资系统运转,规范了“三资”管理、资产收益。依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界定清晰、权责明确,保障了群众的财产权益。二是建立完善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强化村集体资源安全管理,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议事决策机制,听取村民意见、建议后决策执行,并督促白城村完善土地租赁合同,继续加大对集体土地租金催缴力度。三是严格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规范土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明确租赁期限、金额等要件,经乡法律顾问审核后组织签订实施。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5.关于“水源村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不严肃、走过场,把关不严、标准不高,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手册》、党组织生活制度等内容,不断提升党员政治理论素质。二是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前,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支部书记个人剖析材料必须报乡党建办审核,支委个人剖析材料由党支部书记审核,并由分管领导带领党建指导员对村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同时巡查反馈问题已全部列入相关村党支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对照检查中进行了检查汇报。三是原党支部书记、支委委员的对照检查材料规范完整,由于文书工作失误,未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已对文书进行工作约谈。

16.关于“新胜村党支部组织力、政治引领力较弱,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对换届不移交村级印鉴及相关资料的原任村干部未作出合理处置。”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员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思想以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思想武器,进一步加强党内生活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切实提高领导班子自身素质建设。二是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践活动,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党支部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三是乡纪委对新胜村原任村干部拒不移交村级印鉴及相关资料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对新胜村原任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下原村干部已将村级印鉴及相关资料移交。

17.关于“墩源村2020年换届选举不规范,会议记录造假。”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0月,乡党建办工作人员对墩源村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了“回头看”,对党支部换届的54项、村委会换届的42项资料逐一进行检查,所有资料齐全,且换届程序规范,相关资料已按照统一标准进行装订整理归档。二是乡党建办组织各村文书针对如何会议记录进行专题培训,各村在今后记录会议记录中严格按照培训要求记录,杜绝再次出现此类问题。

三、夯实整改措施,巩固巡察成效,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龙渠乡党委将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切实运用和巩固好区委巡察组巡察成果。一是强化从严治党,切实落实“两个责任”。党委领导班子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要求,坚持“信任激励同严格监督”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二是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对还没有完全彻底解决的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任务,务求取得实效。三是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制度机制。乡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一项项完善到位,堵塞制度漏洞,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地址:甘州区龙渠乡保安村二社

联系电话:0936--8570001

邮政编码:73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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