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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12-20 14:53:57    浏览:0 分享


甘州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现将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中共张掖市甘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张掖市甘州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种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精神,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2.主管全区国家监察工作。区监察委员会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3.区委巡察办是区委工作部门设在纪委,主要职责是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为巡察工作提供服务保障;承担区级巡察制度建设等工作;建立完善巡察工作人才库;负责巡察工作人员培训,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监督和管理;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办;办理区委、区政府、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负责公文运行、会务、后勤、保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日常纪律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定相关制度,督促区纪委监委机关各科室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受理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的初核及案件的复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党风政风监督室。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组织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问题的查处;负责调查处理领导干部违纪违规行为。

3.信访室。负责办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和网络举报事项;负责受理涉及党风党纪、政风政纪和行政效能问题的检举、报告,并核查部分案件;负责复审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负责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回复工作;承担信访举报中突发情况的处置工作;负责基层纪检监察系统信访业务指导工作。

4.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监督检查乡镇、部门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负责承办乡镇、部门(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重大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负责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综合、协调、指导乡镇、部门(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5.案件审理室。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检查处理和乡镇、街道、部门党政组织报批或备案的案件;承办党员、公职人员对区纪委监委做出的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对乡镇、街道、部门党政组织作出的复议复查(复审复查)决定不服的申诉案件,及其他需要由区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案件,处理、督办区纪委监委收到的申诉信件。

6.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重要问题线索的统一管理;向组织部门提供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统计汇总、分析研究全区查办案件情况,组织协调本系统办案工作和对外联系事宜;督促检查上级和本单位领导交办案件及有关事项的落实。

7.纪检监察信息保障中心。负责全区监督执纪问责信息管理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纪检监察信息运用系统的保障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区审查调查场所录音录像、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审查调查场所水电气暖和消防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协调做好审查调查场所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制定审查调查场所突发情况预案并组织演练,协调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2年收入预算911.8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2),比2021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1.8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2年支出预算911.8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3),比2021年预算增加9.6万元,增长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在职人员正常调资等。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4.7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09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28.8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53.1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11.8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2022年基本支出911.80万元,主要是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支出及与工资挂钩的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较2021年增加9.6万元,增加1.1%。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金额0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主要是执行《甘州区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了一般公务用车。

5.培训费0万元,较2021年没有变化。

6.机关运行经费70.1万元,较2021年预算增加5.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0)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2年本部门共有1项非税收入,计划征收3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总额为231.20万元。其中:房屋及构筑物3万元,通用设备188.05万元,专用设备0.12万元,家具、用具40.03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110.06万元。

(五)重点项目情况

(六)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11)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本部门(单位)按照《甘州区区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程》、《甘州区区级部门预算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甘州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甘州区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甘州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工作规程》、《甘州区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财政评价和部门评价工作规程》等6个办法和规程,对整个预算绩效管理过程开展了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2022年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基本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涉及财政支出45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2年本部门及所属1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区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甘州区财政局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上级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22年预算公开表         

附件2:2022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甘州区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xlsx

甘州区纪委监委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