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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甘路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7:54:28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于2020年6月16日至8月16日对区交投公司党支部进行了巡察,并于2021年1月29日向区交投公司党支部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区交投公司党支部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

通过3个月的整改落实,区交投公司切实建立了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党支部先后召开了4次整改落实推进会议。在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责任领导分别进行了对照检查,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客观公正地指出我公司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符合实际。公司党支部严格按照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力做好各项整改任务的推进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推动公司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高度重视整改工作。接到反馈意见后,我公司迅速行动,组织召开党支部会议认真学习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巡察反馈意见全盘接受、全面认领,并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进国企改革的重大契机,全力推进整改落实。公司领导班子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查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引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反躬自省、净化灵魂、唤醒责任、激发担当,变压力为动力,积极主动抓整改、促提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二是压实整改工作责任。公司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经理王云位任组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带头抓、亲自管,先后召开 1 次巡察反馈整改工作部署会议、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和 4 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进整改事项落到实处。在巡察问题全部整改完毕后,对整改情况在公司范围内进行了公示和通报,全体干部职工对整改结果进行了满意度评价,评价满意率达到99%。班子成员结合自身职责分工,自觉担起整改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各部门和下属企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三是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公司党支部严格对标整改要求,紧扣巡察反馈意见,总经理带领班子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全面认领、逐条讨论、反复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了整改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按照公司统一部署,各部门及下属企业认真对照梳理,逐条认领问题,深入推动整改,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

四是从严推进整改落实。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督促检查,敢于碰硬较真,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号”机制,根据整改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整改任务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实、扎实推进。公司领导班子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推进整改工作,对整改工作再部署、再要求、再压实,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同时,办公室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整改。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公司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中既立足当前,从具体问题改起,确保取得阶段性成效;又着眼长远,举一反三,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以制度巩固成果。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细,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梳理近期重点学习内容,组织公司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固定党日和集中学习,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二是已建立学习制度和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应知应会学习内容掌握情况,政治理论学习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笔记、有心得。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2.关于“现代企业管理意识不强,经营风险加大。”的问题。

(1)总公司与下属子公司相互拆借资金,造成长期往来挂账,数额过大,加大经营风险。截止2019年12月31日,总公司报表反映,其他应收款5502万,预付账款448万,其他应付款306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会计法》和《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了财务风险防控;二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关内控牵制制度并将制度上墙。目前已完善总公司与下属公司资金使用预算,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尽可能避免资金缺乏造成的互相拆借。对母公司与下属公司已挂账往来款项,将根据各公司资金情况,逐步消化拆借金额。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2)人力资源、劳资分配制度不合理,工作考核与工资未挂钩,只考核、无奖惩,不能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和有奖有罚的激励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甘州区区属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办法》,已制定并完善符合公司实际的《薪资管理制度》和《对取得执业资格人员进行奖励的办法》;二是已制定并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和《人事管理办法》,以科学合理的考核奖惩机制规范公司绩效考核程序。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3.关于“基建工程竣工结算决算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加强学习的同时,已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二是已制定完成计量与支付制度,将严格按照计量与支付制度进行工程结算工作;三是目前已筹措资金,陆续支付张掖西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款50万元、S301九条岭-瓜州公路甘州至靖安段工程款1600万元;四是已取得《甘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变更S301九条岭至瓜州公路甘州至靖安段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甘区政发〔2021〕3号)文件,同意S301九条岭至瓜州公路甘州至靖安段工程K25+110-K25+720路段路面宽度变更为14米,并取消行车道两侧人行道和绿化带;K25+720至K28+530路段路面宽度保持原设计8.5米宽度,路面设计标高降至现行路面标高。将抓紧完善S301后五公里剩余交安设施,积极沟通解决剩余交安工程安全防护事宜及S301后五公里工程量核算工作,之后进行竣工决算。

4.关于“纳税意识不强,税款未及时足额申报。”的问题。

(1)2017—2019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5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税收政策学习,增强了财务人员纳税意识;二是对以往签订工程合同、融资合同及资金账簿印花税额逐项清理,目前已全部补缴完毕,共补缴印花税141871.58元。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2)财政拨款收入5439万元,直接增加资本公积,未做收入,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了对《会计法》、《税法》的学习,提高了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纳税意识;二是我公司计入资本公积的财政拨款均为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拨款,可视为股东拨付,此问题可不做调整。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5.关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违规报销车辆费用。”的问题。

(1)企业负责人退休或调离本企业的,企业不再为其提供公务用车;企业不得采取向所出资金企业或关联企业调换、借用、占用等任何方式为企业负责人提供公务用车,企业不得向所出资金或关联企业转嫁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购置(租赁)和运行等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原借用自来水厂丰田牌小汽车已于2020年3月8日归还原单位;二是综合管理部认真组织贯彻学习《甘州区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关于公务用车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文件精神,从思想上重视对公务用车的规范管理使用;三是已完善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在用车审批、定点停放、定点维修和费用报销方面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四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程序,做好用车和加油台账,在自查自纠、完善制度和措施的基础上,坚决不报销不符合规定的费用,确保在公务用车管理问题上绝不马虎、一抓到底。此问题已整改完毕并将长期坚持。

6.关于“项目未批先建。”的问题。张民公路出城口(国道227线)改造提升项目在土地手续未获批复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一是已完善了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了前期手续办理流程的学习;二是通过学习不断增强了工作的责任心,目前省自然资源厅已下发《关于张掖市2020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甘政自然资发〔2020〕466号)文件,且已经张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下发《关于张掖市2020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张政资用字〔2020〕244号)文件。同时,我公司积极与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对接,该局正在办理土地供应手续,现阶段已将该项目划拨土地的报告上报甘州区人民政府,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正在征询该项目土地,并且已完成《土地勘测定界报告》,现已通过张掖市自然资源局甘州分局土地供应上会审核,待土地手续下发后即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7.关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1)在内控方面,采购业务事前监督环节缺失,普遍存在无申请采购审批手续,例如:2018年12月付新一路公交车维修费6.8万元,无维修申请清单。

整改情况: 一是公司内控制度已修订完善,加强了采购管理,规范了采购审批、报账程序。日常采购由办公室提出采购计划,入库员进行库存清点后提交公司负责人审核,最后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进行采购,物品采购回来后由采购人员和入库员共同清点完成后签字入库;二是根据目前实际情况,车辆维修审批制度已修订完善,责任到人。对已发生的公交车维修费,已由经办人及责任人说明维修情况并通过领导签字确认。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上未落实公务卡使用制度,采购、出差、燃油等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了财务人员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的学习。对发生的差旅费报销,严格按照《甘州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区委办发〔2019〕158号)文件执行;二是对以往年度已发生差旅费,对出差无申请审批单和事由不明确的,清查工作已完成,并根据清查情况由出差人员详细填写了出差审批单。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3)违规报销燃油费。

整改情况:通过加强对公车管理制度的学习,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已完善公车使用及加油审批制度。对已报销的公车燃油费,已将无加油小票的情况清理完成,由经办人写明加油情况,并由证明人签字确认。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4)2018年5月公交公司公交车加气30000元,无刷卡小票,无明细,直接支出费用,内部控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通过加强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逐步完善公交车加气内控制度;二是已与加气站协商完善公司公交车加气监督工作。对已发生的公交车加气费进行清理,由经办人及证明人签字确认,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8.关于“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的问题。

(1)2019年党员花名册党员超过7人,但未成立支委会。

整改情况:一是我公司党支部已于2020年6月30日向甘州区国有企业党委提交关于成立支委的请示,2020年9月20日收到批复并成立支部委员会;二是综合管理部认真组织了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的学习,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支部基层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三是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和转出相关工作,不断提高党支部工作质量。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9.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未制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中“大额资金使用”标准。

整改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已修改《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确定“三重一大”事项“大额资金使用”额度为50万元,相关制度已下发执行,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交投公司原总经理武彪未执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签字审批财务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了对《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一把手四不分管”内容及《企业会计制度》的学习,明确一把手不分管采购、人事、项目、财务工作,做好财务内控监管工作;二是将进一步完善财务支付时的签字审批程序并严格执行,避免同类问题的再次发生。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会流于形式。”的问题。

(1)行政会议和党组织会议混开。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建会议的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党组织工作规则。党建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集;行政会议由总经理召集,行政会议与党建会议分别召开,遇有重要情况随时召开;二是严格对行政会议和党建会议进行管理,做好会议议程分类和召开方式,认真拟定会议议程,落实由党员负责记录党建会议,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党的群众路线执行不到位,2017年组织生活会征求到的干部职工意见未整改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党建标准化工作要求,严格公司党委的会议组织召开,做好规定动作,完成会议各项流程;二是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要求开展的征求意见和谈心谈话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根据国有企业党建标准化手册规范要求,做好党支部会议资料整理和完善。2017年征求到的干部职工意见共计6个方面15个问题,均已反馈到每个党员进行整改落实。

11.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的问题。

(1)原总经理武彪党费不规范,与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7〕53号)中第一条“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第4项“实行年薪制人员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党费计算基数”的要求不符。

整改情况:一是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费工作的通知》(甘组通字〔2017〕53号)文件要求,已收缴原总经理武彪2017、2018年薪党费;二是进一步规范我公司年薪制人员的党费收缴工作,在年薪核发当月依据党费收缴标准进行上缴;三是按期完成每月党员党费收缴和进账工作,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党费收缴情况,完成党费核定和收缴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2.关于“发展党员不严格、不规范。”的问题。

(1)王宁宁、冯琦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情况记载表填写不规范,相关表格未填写日期。

整改情况:一是公司党支部将严格做好入党程序审核和资料整理工作,检查并完善积极分子入党资料。根据国有企业党建标准化手册规范要求,制定《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档案,指派专人帮助教育;二是严格把控时间节点和内容,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发展,打牢党员发展工作基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原则,严格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动机、思想素质,确保资料完备。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13.关于“未成立群团组织。”的问题。

(1)未成立团组织。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2020年8月20日收到团区委关于我公司成立团支委的相关批复,完成团组织成立工作;二是公司团支部将会紧密围绕在公司党支部周围,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的自身优势,用心抓好共青团各项工作。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2)工会成立至今未按规定上缴工会费用。

整改情况:一是已加强工会经费相关规定的学习和工会管理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公司已缴纳2020年度工会经费4764.89元;三是公司工会将严格按照《甘肃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管理使用工会经费。此问题已整改完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攻坚,我公司巡察整改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有一些问题仍需常抓不懈。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提升认识、提高站位,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是强化“四个意识”,加强政治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以问题整改促进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从公司领导班子做起,持续把管党治党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条例,用好问责利器,倒逼责任落实。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始终以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三是强化问题导向,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制定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对整改落实事项实行台账管理,确保件件有回应、事事有落实。紧盯整改任务,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及时销号,并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成果;对短期能够整改到位的,加快工作进度;对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整改到位的,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落实。

四是强化制度建设,健全完善机制。继续加大建章立制力度,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持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照单履责、述职述责、定期报告等制度,真正把巡察整改转化为健全制度、建强队伍、推动工作的实效。

五是强化统筹结合,促进全面发展。将巡察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努力把巡察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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