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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7:48:27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6月16日至8月16日对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29日向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一)深入领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巡察反馈会议后,局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随即召开干部会议,向全体党员干部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并就整改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直面问题,深刻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抓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任务,统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党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同时,局党组认真学习领会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制定了《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就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2个问题,逐一进行落实,共制定12项28条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

(三)坚持从严从实,提升整改成效。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照整改方案和清单,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

二、细化整改措施,逐项落实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问题整改情况

1.关于“党组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领导不重视,分管领导把关不严,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深入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刻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强化了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健全《中共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细则》,切实负起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工作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要求,压紧压实党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方位落实;二是办公室将2020年意识形态专题会议等资料认真梳理,整理归档;三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2.关于“党组督促干部政治理论学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抓好学习任务落实,增强学习实效;二是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对办公室主任和相关人员进行约谈;三是分管领导在干部例会上对个别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四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办公室主任和个别干部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批评和自我批评。

3.关于“党组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业务科室工作不认真,工作失误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核实情况、作出说明;二是全局领导干部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局党组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责任,对业务股室工作失误问题,采取工作约谈等手段,结合季度考评和年度考核,加强队伍建设管理;三是分管领导和法宣股对各类行政处罚、审批案件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切实提高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结质量;四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分管股室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关于“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核实情况,作出说明;二是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执法部门组织建设和责任考核,建立健全相关保障制度和配套设施,逐步形成规范行政处罚程序的科学体系和长效机制;三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股室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约谈;四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关于“党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格,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核实情况,作出了说明;二是加强对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甘肃安全生产执法手册》执法程序卷、自由裁量卷和执法文书卷的学习,对今后的行政处罚案件,均以省厅印发的以上三卷指导性文件为准;三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必须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提出处罚意见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股室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五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关于“党组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行政处罚不严格,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核实情况,作出了说明;二是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非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均由法宣股审核,局党组会议研究后实施;三是建立健全各项执法监察制度和规程,及时公开行政执法情况,不断提高执法质量,真正做到程序、实体合法;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股室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五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整改情况

7.关于“党组执行财经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要求分管领导负责核实情况,作出了说明;二是对原安监局公车及司机黄邦虎退还重复发放补助的问题已经核实,司机黄帮虎已将重复发放的30元退还国库;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采购和财务审批程序进行报销,财务人员、分管领导对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规范的一律不准办理;四是分管领导对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股室负责人对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了约谈;五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六是2021年1月21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具体工作人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的问题整改情况

8.关于“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了2020年党建工作记录簿,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中记录未参会党员情况;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已严格按照要求、方法步骤开展。

9.关于“党组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完善党建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回头看”工作、“四抓两整治”工作作为重点任务进行安排部署并抓好落实;二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了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0.关于“党组对党建工作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根据反馈问题,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了相关制度,废除不切合工作实际制度,严格执行党建工作制度,落实领导职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落实各项党建制度。

11.关于“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办公室将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等资料认真梳理归集,查漏补缺,归档整理;二是巡察问题反馈后,局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开展了谈心谈话,共征求到意见建议23条,全部分解到人开展整改;三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2.关于“党组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担当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二是完善了《中共甘州区应急管理局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局党组“三重一大”范围;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和程序,凡属重大决策(含行政处罚等)、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必须坚持事先调查论证、会上集体讨论、党政正职末位表态,进行集体讨论和决定;四是2020年12月4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主要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

通过全面整改,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全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障。

(一)持续用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措施不软、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以问题为指引, 倒查制度漏洞,加强建章立制,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抓好执行落实,确保发挥作用;对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二)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区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分管责任、各级领导“一岗双责”,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工作氛围。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坚决支持配合好区第二纪检组的工作,对纪检组全部工作确保做到主动配合、积极支持。

(三)立足实际,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推动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十四五”规划,进一步落实安全防控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完善预警预测机制,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坚决守牢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和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应急工作保障。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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