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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甘州区安阳乡委员会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9-17 17:27:15    浏览:0 分享

根据区委部署,四届区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于2020年6月16日至8月16日,对安阳乡党委所辖10个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关于10月29日向安阳乡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甘州区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安阳乡党委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乡党委高度重视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严肃认真对待,第一时间召开乡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刻剖析反思,举一反三,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逐条认领,并逐条讨论制定整改方案,逐一整改。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专门成立由乡党委书记李建军同志和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军同志任组长,乡党委副书记董建海同志和纪委书记李会文同志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办、中心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统一全乡上下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反馈意见,乡党委先后数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会议,并对照问题认真研究制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安阳乡党委所辖村级党组织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通过反复讨论,乡党委对照巡察组反馈的三个方面17个问题,具体提出了63项整改措施,明确了每条措施的牵头领导、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要求各责任单位对反馈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梳理和分析,找准原因症结,对照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在整改落实中,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村“两委”换届、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和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形成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扶贫项目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办公室针对3个贫困村开展实地调查和摸排,通过摸排,2020年3个精准扶贫村高标准日光温室均有收益,贫困户的分红全部落实到位;二是根据走访情况,针对金王庄村存在的日光温室效益低的问题,经多方协调洽谈,与三亚三力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日光温室流转协议,通过流转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8万元。通过引入企业带动的形式,形成产业发展和带贫益贫“双赢”局面;三是谋划2021年富民产业,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打造连片2000亩以上高原夏菜、特色农作物和500亩以上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持续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倡导小规模、大群体分散养殖模式,扶持新建入驻10户以上的高标准集中养殖小区,推动养殖量大幅上升;四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对全乡扶贫项目入股分红专业合作社和企业落实贫困户分红收益情况进行核查,经过核查,本年度分红已全部落实到位。并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每个劳动分红协议,在约定的分红时间督促公司或合作社尽快落实分红,确保贫困户持续增收;五是对金王庄村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教育,提升责任意识。 

2.关于个别村“处理遗留问题、矛盾纠纷、信访反映问题不及时、不彻底,稳定风险较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全市信访联席会议精神,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制定我乡信访积案化解方案,领导会研究并成立安阳乡积案化解领导小组,向各村下发《关于做好矛盾纠纷包案化解工作的通知》,将13件矛盾纠纷向各村予以交办,细化交办内容,明确交办化解责任人及单位,限时办结,做到一事一结、一案一销,目前13件矛盾纠纷已全部化解完毕;二是落实长效机制,严格“一周一排查”“半月一报告”“一月一调度”工作机制,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工作人员、包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组成矛盾纠纷预警小分队,进村入户,深入到田间地头,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第一时间调处化解。

3.关于毛家寺等村“项目建设监管不到位,工程质量不高,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毛家寺村道路存在的问题,乡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联系区交通局、神工路桥对道路进行了维修加固,并与施工单位沟通随时有问题随时维修;二是毛家寺村、明家城村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乡上专门与区直有关部门进行对接协商处理,并召开安阳乡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会议,召集施工方认真总结了项目质量出现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与施工单位签订维修协议,缴纳押金,待土地解冻后立即维修;三是贺家城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不存在未建桥的问题,在规划建设时已对部分路段搭桥建设。苗家堡村土地整理项目设计不合理,地块面积过小问题,已与设计方沟通,苗家堡村八社部分耕地地形复杂,落差较大,设计因地制宜,不存在设计不合理问题。

4.关于部分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负债较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清产核资,已核实固定资产3176.80万元,其中非经营性固定资产3176.80万元民;资源17.34万亩,其中:耕地10.29万亩,园地0.014万亩,林地0.25万亩,草地0.15万亩,未利用地1.61万亩;二是乡党委政府结合乡情实际制定《安阳乡土地流转办法》,在规范土地流转经营行为的基础上按每亩地缴纳25元的管理服务费,用于壮大村集体经济;三是进一步盘活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增加村集体收益。积极探索财政下拨扶贫资金和壮大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进行折股量化,并将这部分资金以股份的形式入股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一方面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另一方面也使群众都能享有村集体资金份额,确保村集体资金不流失。

5.关于“个别村对农地非农化问题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调查,苗家堡村7社因塘坝开挖动工时间为2015年度,开挖动工时原地类为旱地,用途是解决项目整理区内农用地灌溉问题,因此该土地整理项目原设计范围内开挖塘坝不违法;二是国土资源所配合苗家堡村委员会与所占塘坝的七社农户进行协商后达成意见,苗家堡村委会借酥油口下库项目实施,对塘坝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进行整改恢复,待恢复后继续进行耕种;三是各村依托“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党内组织生活,按照《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六个严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合理修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四是按照“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报告”工作机制,乡国土资源所、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全乡定期开展巡查执法,并建立巡查台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查处。

6.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惠农利民政策不严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办法,于2020年11月对在册低保对象开展核查,进行动态管理,截止月底全年及时清理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保障对象48户85人;二是严把评审关口,严格按照审批流程,针对各村实际全年新增低保16户31人。政务(便民)服务中心督促各村每月做好民政资金的公开公示,提高惠民政策公开度、透明度;三是严格按照低保等政策动态调整要求,对低保户等进行核查,并建立412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应保尽保;四是充分发挥乡村党员干部、包户干部、驻村工作队、民政信息员的作用,成立惠民政策宣传小分队,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讲解、更新宣传栏及利用微信群、乡村大喇叭等新媒体,多方位多角度宣传惠民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牢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4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4次、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4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5次,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区委各项指示要求,分析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乡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研究和全面部署,确保了意识形态工作有序开展;二是乡党委、政府制定了每季度研究部署一次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并建立学习长效机制,同时各村也按照季度研究意识形态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制度,认真学习民族宗教工作理论;三是对全乡信教群众人数统计上报,以村为单位,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强信教群众规范化、动态化管理。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8.关于“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于2020年10月成立财务清理审计小组,对各村财务进行了全面审计清理,近期又成立三个审计清理小组,延伸到社,对“三资”进行清查审计;二是结合财务审计清理,扎实开展村级账务“回头看”工作,逐本逐笔查漏补缺,并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再次培训,切实规范报账行为;三是重新修订完善了《安阳乡村级管理制度》,明令要求各村按照“三会签、两联审”原则,严格落实每月定期报账,切实做好财务监管工作。

9.关于“村务管理不到位,存在村集体资金、资产流失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对各村村集体收入进行核查,“三资”进行再次核查登记,确保各村集体收入做到“三清”,即底子清、数字清、类别清;二是对各村已租赁的资产情况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在“两委”会和群众代表会议上进行通报,让广大群众知晓本村资产收益情况;三是乡纪委、财政所、经管审计站加大监管,进一步压紧压实村级“三资”管理主体责任。

10.关于“个别村干部违规报销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乡纪委、财政(经管)所对违规报销村干部交通费进行核查,有关人员已清退违规报销的费用,同时对王阜庄村和明家城村有关干部进行工作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规矩认识;二是乡纪委组织村社干部学习中央八项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并利用季度廉政会议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教育力度。

11.关于“个别村‘三务’公开不及时,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相关权利未有效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更新了各村各社公示公开栏、举报箱,确保“三务”及时公开,多途径广泛收集和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二是坚持每月定期检查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公示情况,对公开不及时的、内容陈旧、杂乱无章等问题的,适时通报批评,限期抓好整改。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2.关于“个别村村‘两委’班子合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完成了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共选举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10名,支委委员50名,村委会委员50名,其中女性支部书记1名,女支委委员9名,女性村委会委员13名,新提名支委委员27名,村委委员26名;二是结合换届工作,对全乡新任村“两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

13.关于“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不合理,村干部青黄不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甘肃省村(社区)“两委”换届有关政策,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要求,严把年龄和学历关口,我乡共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10名,平均年龄35.1岁,较上届降低28.4%,35岁以下的党组织书记6名,大专及其以上9名,较上届增加33.3%。选举支委成员50名,平均年龄39.2岁,较上届降低20.8%,35岁以下的支委委员8名,较上届增加60%,大专及其以上14名,较上届增加7.7%。优化了村干部队伍,配强了村“两委”班子成员。

14.关于“个别村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严格、不到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村《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簿》进行检查,对不能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记录会议记录的要求及时纠正,该开会的重新开会、该讨论的重新讨论,切实规范决策程序;二是由乡纪委负责对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进行约谈提醒,常敲警钟;三是各村将“一事一议”和“四议两公开”等制度纳入村“三委”班子学习内容,深学悟透,抓实抓细。

15.关于“村级监督体系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安阳乡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的相关要求指导各村开展监委会换届工作,严把选人程序,配强配优监督委员会,及时对符合任职条件的、不履行职责的、作用发挥不好的监委委员坚决予以调整;二是组织各村新任监委会成员学习《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办法》《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监委会的职责定位和监委委员的权利与义务,切实履行好责任。

16.关于“党员教育管理措施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村“两委”换届的双述双评会议,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作为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不断规范“三会一课”制度;二是每月对每个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随时进行抽查,由乡党委每季度对各支部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限期整改;三是严格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评分,对个别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自我批评。

17.关于“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安排在固定党日上对《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元平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约谈会上的讲话》

 三、巩固巡察成果,着力建立长效机制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乡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运用好巡察成果,全面查漏补缺,分析原因,研究对策,举一反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乡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执行力度,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肃执纪,严肃问责,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绝不姑息,形成执纪问责高压态势。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坚持用纪律制度“管人”“管事”“管钱”。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真正做到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乡党委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制度,一项项完善到位,堵塞制度漏洞,做实做细巡察“后半篇文章”,防止问题反弹,真正从源头上遏制问题发生。

欢迎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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