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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张掖市甘州区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0-11-04 14:58:22    浏览:0 分享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共甘肃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中共张掖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靠实区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清单。

一、区委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区委是全区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承担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一)加强政治建设

1.把准政治方向,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以实际行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守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涵养政治生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全面彻底肃清王三运等人的流毒和影响,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建立政治生态评价体系,大力培育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凝聚党心民心。

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从严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5.防范政治风险,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斗争精神,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及时消除容易诱发政治问题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的敏感因素、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非公共性风险扩大为公共性风险、非政治性风险蔓延为政治风险。

6.永葆政治本色,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依托区内丰富厚重的红色资源,充分发挥区委党校(区行政学校)、高金城烈士纪念馆、红西路军中共甘州中心县委纪念园等平台作用,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红西路军史教育,继承革命传统、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加强党性修养。

7.提高政治能力,着力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作风锤炼,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把握方向、把握大势、把握全局的能力,辨别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驾驭政治局面、防范政治风险的能力。

(二)加强思想建设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采取集中学习、专题研讨、辅导讲座、送学上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领会,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把牢政治要求、方向要求和实践要求,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9.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学习制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学习,区委常委会及时开展集体学习,抓好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督促基层党组织坚持和落实“固定党日”活动、支部主题党日“每次安排1小时左右集中学习”的要求。

10.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以及党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围绕“一个高举”“两个巩固”“三个建设”的宣传工作根本任务,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贯彻《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信息报告、会商研判、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动权。每年至少专题研究2次意识形态工作,每半年向市委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

(三)加强组织建设

12.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3.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区委全会工作规则、区委常委会工作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重大问题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4.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制度,注重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等第一线、最前沿考察识别干部,大力选拔愿干事、真干事、干成事的干部。

15.健全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完善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机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敢抓敢管、勇挑重担的干部撑腰鼓劲,充分发挥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16.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以党支部建设标准化促全面规范、以“四抓两整治”促重点提升,积极推广片区党委和中心村党委创新做法,认真做好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工作,提高“互联网+党建”质量水平,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17.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在培养选拔、激励使用、精准引进、管理服务上持续用力,真诚关心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不断激发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

18.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大力发展一流社会事业,全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19.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整治“四风”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20.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区委常委会立标杆、做表率,全面检视、靶向治疗,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21.把抓落实作为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推进和落实体系,扣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严之又严、细之又细的作风,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部署落地见效。

(五)加强纪律建设

22.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防止“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23.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抓住“关键少数”,管住“绝大多数”。

24.健全完善监督体系,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始终坚持“讲认真”的精神,紧盯“一把手”和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干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

25.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26.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四察四治”,深化“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工作,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

27.加强纪律教育、政德教育、家风教育,强化纪律执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六)加强制度建设

28.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围绕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有效执行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制定出台配套执行制度、保障落实制度和创新工作制度。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审查工作机制,建立制定、备案、执行、评估、清理等于一体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链条,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管理规范化水平。

29.切实担负起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领导、组织、推进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健全完善执规责任体系,压实执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有规不依、执规不力等问题,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0.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加大党内法规依规公开发布力度,增强党员干部尊规学规守规用规意识,提高依规决策、依规办事、依规履职的能力水平。

(七)加强全面领导

31.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推动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为谱写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幸福美好新甘州的时代篇章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32.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结合实际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

33.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区法检“两院”党组每年向区委报告工作制度,支持和保证其依法依章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

34.领导、支持和监督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工作机关、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和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35.加强对全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确定的目标任务。

36.区委每年年初向市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区委常委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向区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二、区委书记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区委书记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1.带头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安排,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1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解决短板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措施。

3.带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4.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自觉接受常委会其他成员监督。

5.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党中央、省委、市委要求组织召开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带头指导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

6.认真落实党委书记上党课制度,每年为党员干部上党课不少于1次。

7.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加强对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及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的教育管理监督,指导和督促其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切实履行好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责任,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

9.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做好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工作,研究部署区委巡察工作,抓好各类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10.带头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带头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带头培育良好家风,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三、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区委常委会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协助区委书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2.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自觉把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入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坚持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

3.经常性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检查指导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问题较多的,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4.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1次廉政谈话。

5.根据分工每年至少开展2次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调研,研究分析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和意见建议。每年在分管领域范围内至少讲1次党课。

6.认真参加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7.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随机参加分管部门和单位召开的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进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区委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抓好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要求落实。

9.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注重培育良好家风,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

10.每年向区委和区委书记报告1次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情况,重大问题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