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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张掖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8-24 14:32:09    浏览:0 分享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张掖市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李海龙未履职尽责问题。2007年,民乐县公安局在查办汤某等人赌博案件中,未依法将涉嫌赌博罪的任某某等人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也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参与赌博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62人未依法执行拘留,收缴罚款未及时上缴财政。时任民乐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刑警大队大队长李海龙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李海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李海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肃南县公安局原工作人员未履职尽责问题。肃南县公安局1988年办理一起刑事案件时提取了涉案物证,在2019年12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后,原办案人员工作失职,对案件关键物证保管不善,致使涉案物证遗失,未能随案移送检察机关。时任刑警队副队长秦学善,时任法医李生年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4月,秦学善、李生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甘州区火车站街道东泉村村委会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4年至2017年,东泉村经村“两委”会议研究,用村集体资金向21名村社干部发放电话费等补助共计286860元。时任东泉村党支部书记高尚鹏、村委会主任王玉国各领取补助51600元,时任妇联主任兼出纳朱翠红、村文书高龙分别领取补助40152元、11250元。2021年3月,高尚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王玉国、朱翠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高龙受到诫勉谈话。

4.临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石作峰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6年6月,石作峰担任临泽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期间,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吃请。石作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石作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5.山丹县老军乡李泉村党支部委员李得毅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2019年7月,李得毅为其子违规操办小学毕业“升学宴”,宴请亲朋好友70余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21年6月,李得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民乐县六坝镇铨将村村组干部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20年8月,民乐县六坝镇铨将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杨正峰等村组干部违规接受本村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施工队负责人宴请。2021年2月,村委会原副主任钟国清、钟灵庆,村原文书曹家东,村组干部钟长平、何长金、刘多福等6人被警示谈话。2021年5月,杨正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