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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甘州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5-19 16:29:22    浏览:0 分享

近日,张掖市纪委监委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分别是:

1.张掖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刘卫国违规采购配备办公家具等问题。2017年至2018年,刘卫国在任原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市食药监局未严格执行《张掖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备标准(试行)》,超标准采购配备椅子、沙发、电脑等办公家具和设备。刘卫国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8月,刘卫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临泽县原林业局在项目资金发放工作中慵懒无为、效率低下问题。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临泽县原林业局(现自然资源局)对上级累计下达的102.30万元退耕还林抚育补助资金未及时兑付,在县财政局多次发函催办下,直至2020年8月才组织实施,造成不良影响。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新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建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明,党组成员、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梁顺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张志新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赵建松、王福明、梁顺红三名同志被批评教育。

3.山丹县招生办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至2018年,山丹县招生办在全县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中,违规为县教育局参加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发放补助共计6200元,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招生办主任马进策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马进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4.肃南县供销联社主任华伟弄虚作假支付就餐费用问题。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肃南县供销联社主任华伟,以为本单位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生活补助为由,弄虚作假套取资金共计4500元,用于支付就餐费用。2020年11月,华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甘州区靖安乡上堡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培举、村委会主任李建新、村监委会原主任张登学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9年7月,李培举、李建新、张登学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消费1275元。李培举、张登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7月,李培举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李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张登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民乐县新天镇新天堡村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问题。2013年至2014年,新天堡村违反村级零接待制度,以白条列支方式支出招待费2.75万元。村委会主任李峰负有直接责任,时任村党支部书记马新明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20年5月,李峰、马新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